关于组织开展全县2019年“两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8- 12- 25 11: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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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局有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平稳有序、安全放心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县局决定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2019年“两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海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海盐”总体部署,坚决守住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开展市场商品质量全领域监管,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为海盐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以“放心消费、守护安全”为主题,关注放心消费民生实事,突出百姓普遍关心和消费投诉突出的商品与服务,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节日消费警示和宣传引导,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全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打造质量放心、价格放心、退货放心、维权放心的消费环境,打响“放心消费”品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改善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商品和服务消费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执法领域。围绕百姓关注和民生热点,聚焦重点商品和服务,加强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切实防控安全事件发生。

1.食品类:重点加强节日热销食品生产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单位生产销售的米面粮油、肉禽蛋菜奶、水产品、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热销食品,以及农村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管。

2.日化类:加大对服饰鞋帽、儿童玩具、小家电、洗涤用品、化妆品等日化类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此类商品网络交易量大、投诉率较高的网络经营者,以及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

3.服务类:重点加强对餐馆、农家乐、年夜饭承办单位等餐饮服务单位、接待旅游团队的宾馆饭店、养老院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旅游出行、娱乐消费、网络通讯服务、民生供暖(天然气)、美容美发等服务产品监管。

4.药品医疗器械类:重点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突出易发、多发问题的监管。

(二)重点查处行为。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垄断、消费侵权、传销、无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八大类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知识商标品牌保护,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食品、假药劣药、不合格医疗器械、假冒化妆品行为,防止侵权假冒商品流向节日市场。

2.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

3.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突出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以及服务类产品等事关民生领域的违法广告监管,净化节日广告市场环境。

4.严厉查处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重点查处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

5.严厉查处消费侵权行为。重点查处以非法会议营销、免费体验为手段推销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侵害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弱势消费群体合法权益行为,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和告示,以及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等行为。

6.严厉打击传销行为。重点查处以“消费返利”“虚拟货币”等为幌子,利用新经济、新业态名义开展的网络传销和聚众型传销行为。严厉打击传播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以及销售非法出版物等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行为。

7.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8.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治理农村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开展“两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各单位要以从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敢担当、强作为、履好职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为新一年市场监管工作走在前列起好步、开好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等问题,关系民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县局部署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四个平台”整合优势,用好商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等手段,严查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等行为,加强案源发现挖掘,追溯源头查处,严惩重处重点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度、群众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特别是要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做好应急预案,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三)加强联动,提增效能。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系统协同和内设机构配合,稽查、市场、商标、广告、消保、网监、食品、餐饮、药械等业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监管和执法职责。要充分发挥专项执法行动系统集群作战优势,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跨区域案件的统一协调指挥,要充分应用网络取证、便捷式电子取证设备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网络监管协查系统等优势,提高系统执法效能。同时,做好与公安、检察、通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办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食品等涉刑案件的移送力度,开展全方位查处和打击。

(四)重视宣传,舆论引导。各单位要注重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重大案情及时上报,加强执法信息互通,形成有效增援、借鉴提高的执法氛围。县局将结合监督检查情况,适时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公布不合格商品信息,发布节日安全消费警示。同时,各单位需要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的,请提前报县局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方案,有效发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开展科普宣教,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扩大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威。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等工作。请各所(分局)、相关科室分别于2019年1月15日、2月15日上报专项执法行动小结(总结)、典型案例、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稽查大队 曹继斌

 

附件:海盐县2019年“两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海盐县2019年“两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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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数量

单位

执法情况

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检查经营户


家次

部门联合执法


移送公安案件数


案件情况

立案


办结案件总数


其中:大要案数


涉案金额


万元

案件罚没款


万元

捣毁窝点


扣押物资


件(或万元)万元

案件类型

商标侵权案件


不正当竞争案件


广告违法案件


限制竞争案件


消费侵权案件


产品质量案件


网络违法案件


传销案件


无证生产经营药械案件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


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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