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8- 12- 25 1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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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度元旦、春节,县“两会”期间以及春秋季学校开学、“五·一”、夏季高温、中秋、国庆和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要时段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减少文电,整合报送材料等相关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特殊时段, 既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旺季,也是食品安全隐患高危时期,还是游客就餐消费和集体聚餐集中的时段,保障重大节日等重要时段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大、任务重。校园是个特殊环境,学生是特殊的群体,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政治经济等重大活动具有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因此,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或安排,明确责任和目标,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自律

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及早解决,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按照“严密排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铁腕治患”的总要求,针对薄弱环节,精心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切实降低直到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除患。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加大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校园、农贸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网络食品经营、进口食品经营等重点环节食品的监督抽检和整治规范。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要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特色街道为重点区域,以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年夜饭承办单位等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以及农村家庭集体聚餐为重点对象。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深入排查并消除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经营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进口食品、肉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蔬菜、水果、水产品、水发产品、糕点、桶装饮用水、保健食品等大宗消费食品的质量监测和检查,严防假劣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各类以次充好、非法添加、伪造包装、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节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中高考、春秋季开学期间要以学校食堂、校园商店、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食品摊贩为重点。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往年经验并结合当年特点,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研究制订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2019年度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一是要开展考前食品安全全面检查;二是要加强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三是要加强考试期间的监督巡查工作;四是要加强对学校与校园周边的检查巡查力度。中高考期间,对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提供就餐的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必要时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及考生就餐点的巡查,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监管部门。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快速检测设备在日常监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执法手段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快捷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县食品安全办,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密切关注舆情导向,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各单位、各部门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提前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应在第一时间就地予以控制。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按规定启动预案,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食物中毒事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嘉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巩固深化“省食安县”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旅游景点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辖区内和监管责任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总结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并按照附表1的时间节点及要求,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报表。遇有特殊重大活动,另行通知。县食品安全办联系电话:86038663(崔姚峰),材料上报:县政府政务OA或浙政钉(沈玲梅)。

附件:1.2019年度重要时段、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日程安排及材料上报时间表

2. 2019年元旦、春节、五一、夏季、中秋、国庆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表

3.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4.2019年度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表

5.2019年春秋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表

 

 

海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

2019年度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日程安排及材料上报时间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检查时间

上报内容

上报时间

1

2019年元旦

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3日

附件2

2019年1月6日前

2

2019年春节

2019年1月30日-2月10日

总结、附件2

2019年2月15日前

3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项整治

2018年12月 - 2019年2月

总结、附件3

2019年2月15日前

4

春季开学

2019年2月17日-2月27日

小结、附件5

2019年3月1日前

5

五·一期间

2019年4月23日-5月1日

附件2

2019年5月3日前

6

中、高考

2019年5月21日-6月18日

附件4

2019年6月22日前

7

夏秋高温

2019年7月1日-8月28日

总结、附件2

2019年8月31日前

8

秋季开学

2019年8月24日-9月11日

小结、附件5

2019年9月13日前

9

中秋

2019年9月6日-9月13日

附件2

2019年9月17日前

10

国庆

2019年9月23日-10月7日

总结、附件2

2019年10月10日前

11

临时重大活动


总结、附件2

根据活动内容随时上报

备注:1. 如遇省、市食安办等上级单位另有要求时另行通知;

      2. 报表中涉及罚款金额以结案时数据统计。

 

附件2: 2019年元旦、春节、五一、夏季、中秋、国庆

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项目

有关情况摘要(详细请另附)

检查情况

出动人次数

1


检查户次数

2


合格户数

3


责令整改户数

4


整改合格户数

5


查处情况

查处违法行为起数

6


立案查处起数

7


关停无证经营户数

8


吊销许可证数

9


罚没金额(万元)

10


涉案货值

11


移送公安机关起数

12


食物中毒事件

发生起数

13


处置起数

14


投诉举报处理

情况

受理件数

15


处理件数

16


宣传培训

情况

宣传报道次数

17


发放宣传资料(份)

18


发布消费预警次数

19


培训户数

20


培训人次数

21


食品检测

份数

22


合格率

23


餐饮具检测

份数

24


合格率

25


春节年夜饭

情况

承接年夜饭单位数

26


总供应年夜饭桌数

27


总年夜饭就餐人数

28


备注:1、年夜饭桌数和就餐人数只统计大年夜中、晚餐数据。

       2、各单位上述表述内容以外的行动情况请在各个小结、总结中加以反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3

检查食品经管主体


4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5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公斤


6

取缔无证生产主体


7

取缔无照经营主体


8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9

吊销营业执照


10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11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12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万元


13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4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15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值

万元


16

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7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8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19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20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


21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注:请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项整治行动报送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附件4:

2019年度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出动人次数

检查单位数

责令整改数

关停无证

单位数

立案数

罚款金额(元)

培训教育考生人数

培训从业人员数

学校食堂









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点









校园周边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点









合   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2019年春/秋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基本情况

检查情况

查处情况

培训情况

总数

有证数

无证数

从业人员总数

出动人次数

检查户数

整改户数

合格户数(含整改合格数)

查处违法行为数

立案查处起数

吊销许可证数

关停户数

罚款金额(元)

培训户数

培训人数

学校食堂
















托幼园

食堂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校园周边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点
















合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