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星级旅行社评定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18-12-25 11: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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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DB33/T719-2008),由旅行社自行申报,经海盐县品质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评定,海盐阳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拟评定为三星级旅行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18年8月1日—8月7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联系海盐县旅游委员会,联系电话:0573-86039669。  
  

 

海盐县旅游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信息来源: 县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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