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海盐县魔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布时间: 2018-12-21 10: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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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琴妹

你提交的关于设立海盐县魔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实地踏勘、整改复查,认为拟设立单位基本符合我县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相关设置标准,同意设立。许可内容具体如下:

名称:海盐县魔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127号二

负责人李银华;

举办者:潘琴妹;

类型:营利性非学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办学内容:初中及以上文化课程辅导;

有效期限:2018年1211日至20211210

培训机构在领取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资质的同时应做到:

1.应及时到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及时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印章式样、开户银行账号报我局备案。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教育质量;应在核定办学内容范围内开设课程,面向社会招生,开展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以及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我局审核备案

3.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借、出租、出让、买卖办学许可证,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4.应自觉服从行政监管,按时参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许可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办学的,应在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及时申请延期;规范财务管理,依法纳税,举办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非法集资等。

特此批复。

 

海盐县教育局

                               20181211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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