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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经济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函

盐农函〔2018〕17号

  • 发布时间:2018-11-08 16:30
  • 信息来源:县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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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卫忠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规模养猪场臭气污染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模猪场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保留经备案规模养猪场6家分别是:浙江丰嘉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计划将于今年6月底关停退养),位于秦山街道北团村;海盐惠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于城镇江渭村;海盐建华牧有限公司、海盐县新斌畜禽养殖场,位于西塘桥街道刘庄村;海盐海兴牧业有限公司,位于西塘桥街道海塘村;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海旺养殖场,位于元通街道青莲寺村。6家养殖场均位于《海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规定》的限养区内,位于《海盐县畜牧业转型升级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布局点内,均于2015年底通过县农经局和环保局、国土局开展的现场联合验收。根据县委、县政府《2015年度海盐县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工作方案》(盐委办发〔2015〕20号)精神,6家规模猪场控量指标为存栏5.7万头,2017年底存栏生猪5.12万头。

二、养殖场治理现状

1、治污模式

6家规模场中,其中1家规模场以生态消纳为主,5家规模场污水以工业化处理为主,建设生化池1万立方米,日处理能力达760吨。在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猪场累计投入已达到3300多万元,流转配套土地1500亩,通过协议配套土地近2700亩,用于消纳养殖排泄物;建设沼气池6550立方米、沼液池12500立方米、干粪池2400平方米、大型沼液暂储池6万多立方米。6家规模场均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经干湿分离后,猪粪供应当地猪粪收集处理中心生产酵素生物有机肥,用于葡萄等瓜果蔬菜,尿液污水流入沼气池发酵生产沼气,供应生产和生活,沼渣与猪粪一起生产有机肥,沼液存于大型污水存储池。在用肥季节,由管道输送至种植区,经一定比率混合后作为肥水用于农作物;在非用肥季节或污水存储池容量不够时,将沼液输送至工业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2、臭气治理

养猪场采用多渠道减臭办法,及时清理猪粪,减少停留时间,减少发酵时间,也减少了臭气产生;禁止冲洗,日常管理中禁止水冲洗,减少污水产生量;明沟清、暗沟排,猪舍边收集污水和雨水的明沟要求见底,不得存留污水、雨水,污水输送全部采用暗沟;生猪饲料采用环保型饲料,常年在饲料中添加丝兰宝,氨气、硫化氢气体浓度直线下降,减少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添加酶制剂、益生素等,提高饲料消化率,减少氮源排放;在养殖场周边及空地大量种植树木,在美化绿化的同时吸收部分臭气。

3、转变思路

在多年的治理过程中,规模场的理念发生了根本转变,10年前只重养殖、轻视治污,只愿在养殖上投入,不愿在治理上增加成本,设施不运作、不维护的现象时有发生,环境恶化,在污染周边的同时也严重影响自身生产;5年前主体意识还不明确,被动治理,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屡次受罚,周边环境时好时坏;如今面临“不治理即拆除”的强大压力,养殖场主动流转土地进行生态消纳,主动增加投入改建、扩建生化治理设施,主动邀请环保部门检测查找不足,积极美化场内外环境,创建美丽牧场。

三、规模场治污治臭所采取的措施

1、打造美丽生态牧场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加快建设美丽生态畜牧业的意见》,建华、惠丰、丰嘉、海旺、海兴完成了美丽牧场的市级验收,并由省畜牧兽医局发文公布。今年,剩余的新斌也列入创建任务。该场由于建场年份较久,提升改造难度大,于2月份以来就开始积极投入,开展养殖场内外环境大整治,清理杂物和沟渠,修整道路和猪舍,改造雨污分离设施,确保遭遇大雨也能实现快速排水。同时按照“绿化、美化”的要求,采购树苗进行绿化,请专业绘画人员在围墙、猪舍等地方绘上具有明显文化主题的作品,整体体现牧场特色和文化元素。畜牧局落实人员每月开展进度督查,指导牧场改进清粪工艺,加大干清粪力度,实施减量化,减轻后续处理压力和臭气散发。

2、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种养循环、农牧对接是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最终途径,我们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4部门《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深化农牧对接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尊重本地客观事实,制定了《海盐县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方案》,确立我县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原则是逐步改“末端治理”为“源头利用”,其中“农牧对接”是主攻方向,“纳管排放”是托底保障。明确农牧对接标准,强化资源化利用职责,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走种养融合、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的现代牧业发展道路。今年,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将出台《海盐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利用工作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养殖场治理水平。

3、多重并举强化监管

一是查漏补缺,消除隐患。围绕中央环保督查和今年“十大战役”重点,对全县规模养殖场户的治理模式、配套设施和运行维护隐患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是加强巡查,落实责任。围绕日常监管,落实各镇(街道)根据《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规模养殖场制定“一场一方案”,将养殖污染治理监管纳入乡镇每月巡查内容。

三是智慧畜牧,远程监管。畜牧局会同环保、综合行政、电信和移动公司,率先在6家规模猪场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并由农经、环保和综合执法部门共同监管,开展远程视频监控。目前,污水排放线检测设备已在工业化污水处理猪场完成,将进一步提升网上监管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养殖场的臭气问题近年来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养殖业主当前深感头痛的难点。养殖场的恶臭气味源于多种气体,其组分非常复杂。研究者对养殖场恶臭气体的成分进行了鉴定,发现臭味化合物有168种,这些恶臭物质主要是①含氮化合物,如氨气、酰胺、胺类、吲哚类等;②含硫化合物,如硫化氢、硫醚类、硫醇类等;③含氧组成的化合物,如脂肪酸;④烃类,如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⑤卤素及其衍生物,如氯气、卤代烃等。由于各种气体常混合在一起,治理难度很大,且因以前缺乏重视,在这方面的整治可借鉴的经验也很少,但在现有条件下,我们计划采取多渠道措施,力求养殖臭气能控制在群众可接受范围内。

1、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疏堵结合、科学治理的原则,依靠科技抓好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根据谁养殖、谁治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规模猪场的主体责任,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养殖污染治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责,引导养殖业主加大治污设施投入、改造与运行,指导其采用先进的治污技术和模式,促进现代畜牧业绿色发展。

2、加强监督检查

根据省农业厅等4部门《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浙农专发[2016]97号)文件精神,规模猪场限养量应综合考虑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生态消纳能力、栏舍面积、养殖模式等因素,对养殖场提出具体整治要求,特别要在猪舍结构、清粪工艺、处理模式上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我们将联合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定期开展猪场执法检查,督促养殖场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3、加大科技投入

今年,浙江省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清粪工艺及减臭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将我县列入实施点,项目由浙江大学联合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农科院共同实施,省内20多位业界专家和学者组成超强研发团队。经过前期调查和研究,初步确定我县建华牧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点,开展节水减臭的新型清粪工艺、安全高效的料水源头减臭技术、不同排放源恶臭特征的多技术整合除臭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该项目的启动,使我县规模养殖场有望在这一难题上取得重大突破。

 

                                  海盐县农业经济局

                                2018年6月1日



信息来源: 县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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