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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经济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函

盐农函〔2018〕23号

  • 发布时间:2018-11-08 16:30
  • 信息来源:县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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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域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县委县政府也高度关注我县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提出要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诚然农产品电商因其主体及产品的特殊性,存在着农村信息化程度低、农民电商知识匮乏、生鲜农产品保质期短、运输存储有风险等问题。但自从2016年实施“农村电商惠民工程”以来,通过与阿里巴巴合作“农村淘宝”项目,我县农产品电子商务也取得了一定进展。2017年,在立足良好的电商基础和产业优势、深化与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新路子。

一、2017年农产品电商发展成效

一是完善农产品电商扶持政策。积极发挥政府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主要是鼓励农村青年通过开设网店、成为农村淘宝合伙人等渠道进行电商创业。出台了《海盐县“农村淘宝”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海盐县“农村淘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扶持“农村淘宝”项目发展的政策文件。2017年,共兑现村级服务站建设、运营补助资金20万元,宣传资金4.8万元,县级服务中心运营补助资金13.97万元,共计38.77万元。

二是规范“农村淘宝”村点建设。在稳定原有村级服务站数量的基础上,新增一批村淘服务站。2017年我们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为所有村级服务点办理营业执照,进一步规范“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点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县有“农村淘宝”县级服务中心1个,村级服务站35个,共为村民代买商品45万单,代买金额2112万元,实现农产品上行160万元。

三是强化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深入挖掘全县适合网上销售的特色农产品,探索适合我县发展的农产品电商模式。通过与第三方电商公司合作,以天猫、农村淘宝、U掌柜、共享网等平台为载体,销售我县特色农产品,提高我县农产品知名度。去年3月,我们组织部分农业经营主体与深圳市益东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共享网进行对接,青莲食品等3家企业与共享网达成了合作意向,目前云广农场的富硒大米、青莲的休闲肉制品、味之园的芦荟汁饮料已在共享网上线销售,另有一家百合美家庭农场正在洽谈对接中。去年7月,我们邀请生鲜电商企业U掌柜高级总监丁兆立一行来我县对接农产品上线事宜,并实地考察了惠众水果专业合作社、叶盛禽业养殖场、万好食品有限公司和三羊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综合评估后U掌柜与万好食品就预制菜肴上线达成了合作意向。

四是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业务,拓宽销售渠道,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截止到目前,我县已有30多家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网上销售农产品,浙江青莲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通过电商销售金额达1.25亿元;浙江三羊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网上销售额1600万元。

五是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流培训。2017年9-11月,为了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鼓励农村青年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农培办联合县职成教中心联合举办了4期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班,参加培训110人次。农村淘宝每月不定期举办一次培训交流会,邀请淘宝大学老师和农村淘宝资深合伙人进行培训授课,提高村淘合伙人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在原有电商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与阿里巴巴、U掌柜等有一定规模及品牌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外,也将加强对县域内电商人才的培养及本土电商平台的扶持。

一是加强人才培训。充分利用网商大厦、电商园区及海盐职高实训基地的培训资源,组织电商人才的精准培训;通过加入电商协会,众多志同道合的电商人才直接交流和学习;根据企业需要,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电商人才参加阿里巴巴、亚马逊等平台的有针对性的收费培训。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通过出台一系列农产品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2018年3月29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26号),文件第4条规定“鼓励公共服务平台投入。鼓励研发设计创意、检验检测认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品牌和标准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对其投入(含固定资产投资、软件投入,不含土地款)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其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软件投资额在2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文件第27条规定“支持电子商务做大做强。对经认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生的营运推广费用、平台服务费用超过5万元的每年给予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企业软件投入额在25万元以上,给予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县域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商平台的做大做强,除了政策扶持,还需要加强宣传。鼓励企业通过“爱海盐”、“海盐发布”、“农民信箱”等政府宣传渠道进行宣传,也可通过自媒体平台进行自主宣传。

四是强化招商辅助。通过引进冷链物流体系,解决农产品不易保存、物流难等问题,打造智慧物流平台,为农产品“上行”保驾护航。


                                  海盐县农业经济局

                                2018年6月1日



信息来源: 县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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