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人民调解又斩获两项省级荣誉


  • 发布时间:2018-11-20 08:27
  •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海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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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丽丽 通讯员 许慧霞  

  本报讯  近日,海盐县武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委会副主任陆明分别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年来,海盐县武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夯实调解组织队伍,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服务,在“五水共治”工作推进中,协助城西渔场与50余户住家船签订清理、补偿协议,有效改善红益村和睦桥附近河道水质及周边环境。在“双拆双引”工作推进中,积极参与并妥善处置城西砖瓦厂政策性关停转产的后续扫尾工作,协助草拟涉及各类法律文书11份。在信访难题化解中,仅用两天时间,就妥善处理了县长电话交办的金星村某户与某制衣公司拖延两年多的房屋损坏赔偿纠纷,受到领导、群众的一致肯定。近三年,武原街道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1096起,调处成功率100%,涉及金额5439.91万元,其中涉亡矛盾纠纷69起。

  自担任武原街道调委会副主任以来,陆明致力于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标牌标识、上墙制度、调解氛围等内容,梳理调委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并不断规范调解卷宗等台账制作。在各种重要节点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期间,带领调委会扎实做好维稳工作,为我县城区的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党委、政府的一致认可。从事调解工作至今,陆明共参与矛盾纠纷排查57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2件,调处成功率98.5%,其中涉及非正常死亡矛盾纠纷54件。2017年,陆明主导创建“3+X”微信群,实现人民调解“最多跑一次”创新工作,并在嘉兴市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优秀项目评选活动中一举夺魁。至今已依托微信群调处矛盾纠纷18起,调处成功率100%,涉及赔偿金额410万余元。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今年,海盐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为引领,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发挥基层品牌调解室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入推进我县基层“三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为建设“三优海盐”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据了解,除了以上两项荣誉,在海盐的8个品牌调解工作室中,阿培调解工作室、石余根调解工作室被评为嘉兴市人民调解品牌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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