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0万台液压千斤顶及300万件千斤顶配件技改项目 |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东侧、东海大道南侧、泾海泾西侧、西塘路北侧十三号厂房 | 嘉兴市优瑞达工具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厂房内闲置区域进行扩建,厂房面积约为5087.41平方米。本项目主要采用千斤顶配件、水性油漆、塑粉等原料,经机加工、焊接、装配、试压、脱脂、清洗、烘干、喷漆(配套)、烘干、喷塑(配套)、固化、包装等生产工艺和技术,购置清洗机、中频炉、高频炉、数控加工中心、抛丸机、喷漆线、喷塑线等国产设备。同时,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增加脱脂、清洗、喷漆、烘干、喷塑、固化等工艺。本项目建设后,将新增年产20万台液压千斤顶及300万件千斤顶配件的生产能力,全厂将形成年产38万台液压千斤顶及600万件千斤顶配件的生产能力。 |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纳入附近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喷漆废气经水喷淋装置(2道)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与柴油燃烧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装置(1道)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脱塑废气与柴油燃烧废气一并经水喷淋+UV光催化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上防锈油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UV光催化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线脱脂过程中柴油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不涉及 | 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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