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


  • 发布时间: 2018-11-15 08: 33
  • 信息来源: 嘉兴日报海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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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亦为 

本报讯 11月9日,海盐县政府召开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了《海盐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等7项议题。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碎社主持会议。

  会议重点研究了《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从规划任务评估情况看,海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产业转型成效显著,开放合作引领发展,改革创新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不断巩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社会治理不断创新。下阶段,海盐将进一步推行实施规划《纲要》,实现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海盐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本专项规划区域范围为海盐县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县辖武原、秦山、望海、西塘桥4个街道,沈荡、百步、于城、澉浦、通元5个镇。按照基本要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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