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日报】海盐县纪委监委努力化解重复信访


  • 发布时间: 2018- 10- 22 08: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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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马晓燕

本报讯 信访人苏某多次找到海盐县纪委监委反映自家征地补偿款被冒领的问题。在重复信访专项治理中,县纪委监委再次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苏某家的4126元补偿款系其妻蒋某所领,不存在被他人冒领的问题。信访人及家人对纪委工作表示满意,不再重复信访。

重复信访是指同一信访人在一定时期两次以上提出同一信访事项。针对近年来重复信访有所增加的情况,海盐县纪委监委通过加强初信初访、注重梳理排查、完善结果反馈等举措,加强对重复信访的专项治理。

只有着力把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才能切实提高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让信访举报人王女士深有感触的是,今年1月15日,海盐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接待了她的来访,面对面倾听了她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和答复,切实解决了她反映的实际问题。王女士高兴地说,“这几天,我们楼下车库里已经没有原来缝纫机嘈杂的声音,晚上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

在注重初信初访办理力度、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的同时,海盐县纪委监委也十分注重对重复信访的梳理排查,全力摸清信访缘由和诉求。在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台账上,记者看到,今年共梳理排查出已办结但仍未罢访的信访件9件,这些全部被纳入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治理范围,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化解,当前,已经全部得到较好解决。及时对信访举报进行有效反馈,才能取得民众信任,从而极大减少重复信访。海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徐云波说:“我们在信访调查和答复过程中也更加注重做到公开,还在探索匿名信访的反馈,要以适当的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提高信访调查透明度。”

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边界,突出了信访举报的主责主业。海盐县纪委常委钟亚萍说:“我们通过梳理排查、包案化解、上下联动、综合施策等方法,集中县、镇两级纪委力量锁定了疑难重复信访,化解了一批信访‘老大难’问题,74件次重复信访件化解了91.9%,涉纪信访总量连续两年下降,群众满意率提升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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