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50万只智能家居用电器控制开关建设项目 | 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镇东路东、永康西路北侧 | 浙江龙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镇东路东、永康西路北侧,利用厂区内已建厂房,建设智能家居用电器控制开关项目。本项目主要以各类塑料粒子、钢板、电器元件等为原材料,购置注塑机、冲床等国产设备,经注塑、冲压、铆接、组装等技术或工艺,形成年产150万只智能家居用电器控制开关的生产能力。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注塑废气经风机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换气;厂内食堂需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中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职工操作噪声可通过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操作。边角料、残次品、锡渣、一般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注塑废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车间加强通风换气。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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