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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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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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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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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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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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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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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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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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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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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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0万套灭火器挂具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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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元通街道戴凤路东侧、老元通港南侧(原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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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巨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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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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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巨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消防设备和器材、五金配件等。该公司拟投资1096万元,租用海盐元润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3500平方米厂房,以钢材、塑粉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成型、焊接、攻丝、抛丸、喷塑、固化、装配、检验、包装入库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各类冲床、成型机、钻床、车床、送料机、攻丝机、切断机、剪板机、焊机、自动扣管机、弹簧机、磨床、抛丸机、静电喷塑生产线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700万套灭火器挂具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坚固、耐用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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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废水通过预处理达标纳管;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来源抛丸和喷塑)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产生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边角料、检验产生的次品、废包装物、抛丸回收粉尘和员工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它固废均外卖综合处理;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实现减振降噪处理;在此基础上,运营期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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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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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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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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