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5253025H/2017-00533 | 成文日期: | 2017-09-13 |
文件编号: | 盐发改投〔2017〕314号 | 组配分类: | 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关于同意秦山核电小镇创3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发改投〔2017〕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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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报核电小镇创3A级旅游景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秦街〔2017〕139号)收悉。秦山核电小镇创3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已列入《海盐县2017年度各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盐发改投〔2017〕8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秦山核电小镇创3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秦山核电小镇创3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秦山核电小镇规划区域,按照3A旅游景区创建评定标准,实施建设核电小镇VI形象设计、标识导览系统建立游、客服务中心、卫生设施配备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11.91万元,建设资金由你街道自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 秦山街道办事处。 五、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6个月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