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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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有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18号,邮编:314300,电话:86110133)。 一、概述 2017年,我县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抓制度规范、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工作督查”,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一位副县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办公室重视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和管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印发《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管理,增强公开实效。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印发《2016年海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细化为“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等4个方面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等29项具体工作,明确了牵头单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推进任务清晰、目标明确。11月,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注重解读回应,拓宽公开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政务微信微博,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重点工作、突发事件、公众性事件等重大新闻的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通过设置专栏,运用图片、图解等可视化形式,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增强解读效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海盐平台,全面推进行政权力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切实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四)加大督查考核,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强化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意识。每季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检查,印发工作通报。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专栏目录信息更新管理情况核查,清理、整顿“僵尸栏目”“睡眠栏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6年,全年50家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6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2条。内容主要包括:本县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信息,各单位制发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信息,计划规划信息,工作业务信息,人事任免、招考录用信息,以及财政预决算、价格和收费、专项经费,涉及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拆迁、征地与征收、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招生、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服务三农、旅游服务、公用事业、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发行《海盐县人民政府公报》6期,共收录政策文件类信息174条。每期印发420份,向本县各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各村委会(居委会)、重点企业等单位免费发放。海盐政务微博共发布政府信息825条,海盐政务微信共发布政府信息450条。 (二)重点领域工作落实情况 1.进一步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印发《海盐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明确管理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全县共主动公开权力事项5225项,年度重点工作目标233项、主要职责571项、具体工作事项2596项、职责边界189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62项、公共服务事项498项,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主动公开。依托市“淘中介”平台打造我县涉批中介服务网,109家中介服务机构公布服务信息。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将案件涉及的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执法信息予以公开,全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共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5733条。 3.推进政府服务公开。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有关要求,县行政审批中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县公安局做好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对户口迁移政策、程序和具体要求,通过警务公开栏、印成册子向群众发放等方式主动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微信户籍室预受理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便利服务。 4.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策文件栏目,全面公开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在海盐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扩大传播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5.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8月,县经信局公布《海盐县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6年本)》,围绕制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及产生的成效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通过海盐政府门户网、海盐电视台新闻频道、嘉兴日报(海盐版)及时进行报道,加强对外宣传。 6.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部门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1219条。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发布2016年政府投资PPP项目计划,选择一批收益稳定、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发展比较成熟的项目纳入县PPP项目库,共涉及山水六旗配套开发、低碳风情街等18个项目。 7.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2016年6月与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接并上线运行,实现了信息发布、数据聚集分析统计等功能互联互通。9月1日起,镇(街道)、部门小型工程也全部实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上报名、网上答疑、网上公示等电子化流程,同时实现专家资源共建共享。2016年县级交易平台共组织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357场次,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420条。 8.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以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就业起到积极的作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及时做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同时各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县国资办按照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债券的监管规定,依法公开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和201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主动公开本县国有公司设立及注销信息、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 10.推进扶贫工作公开。县农经局发布海盐县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生猪退养生活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政策等信息16条,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务公开栏主动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抓好重大民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将2016年度义务植树苗木采购、海盐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服务采购等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投标、合同、验收等信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 1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县民政局每月公示“三低对象”变化和保障金发放情况、“城乡低保”情况,内容涉及到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供养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每月将“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在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张贴,定期将各定点医疗机构、各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金张榜公示,实现专款专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及透明原则。全年公开信息70条。 12.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县人力社保局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主动公开就业供求、人员招考录用等信息。通过“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开通包括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见习登记等网上申办服务,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和时效性。 13.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土地征迁、供应、出让和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对2015年、2016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对象名单、选房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及时公开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达到信息透明、利于监督的目的。 1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县环保局网站上设置专栏,每周公布饮用水源地周报,每月公布全县环境质量情况,每季度公布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建设项目受理、审批公示、审批结果;针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每季度公开排污费核定明细,定期公开环境监管情况等;每两小时公布AQI指数,公开环境质量情况月报表、2016年每季度的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县水务集团公开3家供水公司每日水质情况。 15.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坚持阳光招生,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并通过张贴公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 全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医疗机构公开目录和要求,全年全县各医疗机构通过公示栏、院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制度建设、用药指标、医疗政策、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相关信息400余条。开展传染病防控信息宣传工作,公布我县重症手足口病疫苗接种、法定传染病防控信息 3条。 加强食品药品领域信息的公开,重点公开食品药品质量抽检抽验结果、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拟评定、医疗机构药械安全信用拟评定等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等信息,全年共公开35条。 16.推进决策公开。印发《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盐政发〔2016〕37号),明确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实施后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推进重大决策信息公开。 17.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信息公开。依法履行审计公告程序,公开审计事项的基本情况、综合评价、审计反映的主要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全年共公开13个项目的审计结果情况。 18.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县财政局组织推进县本级和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全县52个县级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在海盐政府信息公开网完成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步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细化到三个明细项目,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其中网络申请20件,纸质申请59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建设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7件、同意公开的37件、部分公开的6件、非本行政机关的6件、信息不存在的21件、不予公开的2件。本县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县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8件,其中7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驳回。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到位、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工作机制不完善等等。2017年,本县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以“公开内容标准化、服务方法规范化和公开过程程序化”为核心内容的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公开制度,实现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制度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提升。 (二)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主动做好解读回应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切实做好重要政策出台的解读工作。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回应能力。 (四)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在常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切实提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2016年度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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