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2016年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7-02-08 13: 39
  •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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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盐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下称“《办法》”)的相关要求,由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涵盖四张清单一张网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建议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盐县住建局联系(地址:新桥南路27号,邮编:314300,电话:86023926,传真:86023926)。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1.各司其职,落实领导小组职责。继续实行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条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机关科室、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具体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实施,职责到位,分工合作,扎实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审查,保障信息公开安全。进一步理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流程,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操作,明确由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初审,一名同志负责保密审核,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签发,另由一名同志承担信息日常发布任务。通过逐级上报,层层审核的发布流程,做到了既畅通发布渠道,又落实保密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的公开。

  3.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分解任务。将信息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优化奖励措施,提高报送积极性,并督促各单位制定行之有效的报送措施,如分配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合众人之力开展好信息报送工公开作。

  (二)加强阵地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辐射范围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向市建委网站、省建设信息港的投稿,及时公开我县建设工作政务信息,扩大影响范围,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2.借助各类媒体拓宽信息公开传播渠道。与 “海盐新闻网”、“海盐门户网站”“海盐住建局网站”等媒体保持联系,并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将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全县建设各类动态详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了以下信息:为了方便群众查询,连规范性文件、公共服务、其它信息、人事任免等信息在内,我局已经在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及时发布各类建设动态信息300余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住建工作。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公开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印发《海盐县建筑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2.本行业工作动态。公开住建系统各项业务动态信息,让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县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园林市政等信息动态。

  3.民生保障信息。在住建局网站上公开发布住房保障信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招投标、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等信息。

  4.机构和人事。公开了局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分管工作、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县住建局与县人防办合署办公,“三定方案”调整后,结合浙江省权力事项三级目录调整工作,我局(办)对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目前,“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事项34项,行政处罚38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80项,审核转报5项,共计522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包括住建、人防、测绘三大领域共计18项,经过反复核对调整,最终将上述权力事项的法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具体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016年,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重点做好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工作和行政处罚运行系统建设工作。在县编委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办)对385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细化,每一项处罚事项导入了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作了相应的处罚案例,并予以了网上公开。行政处罚运行系统建设,将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地法治保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主动公开信息1条。农村危房改造目前为止是指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我局(办)在上半年在保障性住房栏目中公开了《关于海盐县2015年度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1条相关信息。  

       2.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自实行保障性住房日常受理以来,我局(办)共接收申请材料235份,其中经济适用房实物配售申请158户,购房补贴申请10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43户,租赁补贴申请26户。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县住建局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县政府信息目录、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动态信息、制度建设、机构概况、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采取制度上墙、工作流程、人员配置公开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其他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栏目、专题,报刊等形式,围绕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市容环境、重点工作、队伍建设等公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此外,还开通政务微博,及时与公众开展互动,解答群众对于住建工作提出的问题,接收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3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有10件,全部按照申请要求,及时处理回复了每一起公开请求。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五、建议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县住建局未接到来自网上、现场接待及电话接听等途径的来信建议咨询。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因信息公开而发生的收取费用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没有对信息公开处理不满意的投诉。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这一块工作,相关工作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在接下去一年中,我局将在以下两个方面继续扎实稳定推进住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手段。

  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不断完善相关公开信息和公开指南,及时上传更新网页内容,抓细抓实。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县住建局(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见附表。

  

县住建局(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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