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外汇局海盐县支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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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外汇局海盐县支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外汇局海盐县支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我支行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办法,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履职效能的基础工程,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 “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评议、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架构和机制,并做好督促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创新金融服务、依法行政、金融宣传、反腐倡廉等工作结合起来,在业务工作中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二是提高认识。我支行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文件,充分了解、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上级行与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规范和改善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宣传好,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搭建平台。我支行积极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做好主动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通过海盐县金融学会刊物《海盐金融》,展现地方金融体系发展的整体风貌。组织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把金融知识送到市民手中,为市民答疑解惑。并召开形势分析会、项目推介会等,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引导社会舆论。 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按照《杭州中心支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与嘉兴中支的工作要求,我支行认真通过当地政府互联网站等平台和渠道及时公示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包括了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2016年,我支行共公开行政执法信息88批次,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支行积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行文件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我支行在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及时公布信息82项,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6条,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计划规划等信息25条,政府公开年度报告1条。同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方面,2016年,我支行本级共公开行政执法信息88批次。主要公开了单位工作要点与工作总结;印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情况等通报文件,表彰支行先进科室(文明科室)和先进工作者(文明员工)与各类业务条线先进单位、集体、个人等通报,以及支行开展的各类活动动态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 (二)通过海盐电视台、海盐县广播电台、《嘉兴日报》海盐新闻版等主流媒体进行公开; (三)通过机关大楼指示牌及宣传展板进行公开; (四)通过各类通报会、分析会进行公开; (五)通过在支行服务窗口摆放相关资料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我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上还有待提高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支行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上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认真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