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7-02-28 16: 43
  •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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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述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公开的形式越来越多样: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从组织机构建设着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了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局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难点事项。

  二是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它科室密切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搜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并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健全,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的工作局面。

  三是落实办公室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

  四是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列入201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中,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主要责任任务分解方案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了民政工作日程,作为民政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二)认真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

  一是严格程序,确保信息正确。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及我局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局领导层层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同时,按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季度、年度统计报表,主动沟通研究疑难事项的处置方式,并在公开办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再予以网上加载公开。

  二是加强培训,严格编制规范。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梳理和编制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做到不遗漏。对公开的内容,坚持以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内容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三级公开目录的规范编制和公开信息格式的规范。 

    三是合理安排,保证公开及时。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局合理安排时间,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本着脚踏实地的态度,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及时做好年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回头看再检查及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随时审核和网上加载工作。2016年,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们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工作,及时落实专人对整改要求及内容进行解读,并对照子网站上的相关条目进行逐一审核把关,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为了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宣传活动,同时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引导工作,局领导经常通过班子会议讨论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局务会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个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在会议上就本年度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步骤进行讨论。通过会议、网站等手段,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四)健全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海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海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海盐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海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海盐县民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2016年又发布了《海盐县民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机构信息,包括单位工作职责、领导信息、科室信息、下属单位的信息; 

  二是政策文件,包括文件及政策解读;

  三是规划计划总结;

  四是工作信息,包括通知公告及其他工作;

  五是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及其他人事信息;

  六是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七是重点公开事项,包括社会保障信息;

  八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制度及最新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查阅本局和其他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2.“海盐县民政局”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海盐县民政局”网站,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

  3.公共查阅点。县审批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4.“海盐民政”微博。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微博关注“海盐民政”查看本局发布的相关信息。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

  5.“海盐民政”微信。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微信公众号关注“海盐民政”查看本局发布的相关信息。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通过“海盐民政”微博微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事件3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不予公开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为1.38万元,用于“海盐县民政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入口的维护费、本局经办人员的培训费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任何收费情况。

    七、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是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但个别人员还未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中来,未真正意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在日常工作中,配合还不够积极主动,提供资料还不够全面完整。

  2.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虽然我局能较好地完成规定内容的网上公开工作,但依然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内容分类不够细致等问题。

  3.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我局在信息公开中基本上能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但少量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如年度计划、总结、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动态及相关文件等。

  (二)改进措施

  1. 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全面及时更新信息。

  2.强化责任意识。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进一步传达《条例》精神,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让全局工作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配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3.加强自我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保密小组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局网上加载的内容进行检查,对信息公开的程序进行把关,防止“不公开的公开,公开的不公开”。

  4.注重实效。积极做好与科室的衔接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海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海盐县民政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海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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