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7-02-27 17: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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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海盐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联系(电话:86122808-3671,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中路118号)。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理清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结构,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健全了由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情指联勤中心(办公室)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依法行政工作地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深化公开力度。继续认真做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写工作,并根据本局有关信息变动情况及对符合公开要求,且需要公开的各类政策文件、重大活动事项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予以更新、调整、修改、加载,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也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阳光政务”建设。 

(三)及时准确,提升公开质量。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回头看”活动,及时检查已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对因人事调动、政策调整涉及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修改和调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坚持“能公开就公开”原则,做细做实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服务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逐级审核,杜绝涉密或不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绝对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局机构设置、领导、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二是本局制发的政策文件;三是本局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的事项;四是本局范围内行政监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五是本局举行的政务活动、重大事项及相关统计数据等工作信息;六是涉及本局的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人事信息;七是涉及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财政信息。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局共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子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50条(其中2015年工作年度报告1条,组织机构1条、单位领导信息3条、通知公告33条、工作动态29条、其他工作49条、人事任免19条、其它人事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12条、依申请2条),在“海盐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目前已关停)发布信息9752条(包括警务公开、警方提醒、警方110、交警专栏、法律法规、表格下载等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收到申请公开事项共2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分别是关于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有关信息和交警有关限行规定。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同意公开案件,不存在不予公开案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共1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或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政府公开信息的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不够。二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通过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少数部门认识还不到位,公开还不及时,存在该公开的没有主动公开的个别问题。今后,本局将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打造“阳光政府”而努力。一是进一步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信息的公开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办理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2

其中:网站公开

150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行政复议数

1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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