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不断加强与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对本机关制作、产生的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明确责任单位;同时,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同步完成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的工作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拟定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制定《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的通知》,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对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和支持。 (二)不断改善和拓宽载体建设 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着力搭建高效便捷的多方式公开渠道。“海盐百步”政务微博现有粉丝2271名,发布微博2118条,目前已处理网民各类咨询、诉求1024件,其中咨询类520件,意见建议类381件,投诉233件,有效处理率达90%以上。“海盐百步”政务微博中,基层群众粉丝的占比逐渐提高,知晓率不断上升,粉丝通过微博进行问政、反映问题比例不断增加。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2016年共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0条,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0条,人事类信息9条,工作动态类67条,其他各类信息63条。 2016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本机关充分利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百步”政务微博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的解读工作,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机关未收到个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本机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本机关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少。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大部分是政策性文件,缺少政务活动、重大事项等信息。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需要更多的学习和培训来提升技能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门培训,学习有关制度要求,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接受人大代表、及社会媒体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八、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