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盐县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
||||||||||||||||||||||||||||||||||||||||||||||||||||||||||||||||||||||||||||||||||||||||||||||||||||||||||||||||||||||||||||||||||||||||||||||||||||||||||||||||||||||||||||||||||||||||||||||||||||||||||||||||||||||||||||||||||||||||||||||||||||||||||||||||||||||||||||||||||||||||||||||||||||||||||||||||||||||||||||||||||||||||||||||||||||||||||
|
||||||||||||||||||||||||||||||||||||||||||||||||||||||||||||||||||||||||||||||||||||||||||||||||||||||||||||||||||||||||||||||||||||||||||||||||||||||||||||||||||||||||||||||||||||||||||||||||||||||||||||||||||||||||||||||||||||||||||||||||||||||||||||||||||||||||||||||||||||||||||||||||||||||||||||||||||||||||||||||||||||||||||||||||||||||||||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至12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及各项科技工作的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局从组织机构建设着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责任人的工作网络。明确了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统筹协调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条例》、《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重点做好科技项目立项、验收、资金补助等信息的公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并以完善的制度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健康发展。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在公开信息前,严格按照公开程序,落实审批手续,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对发布的重要信息,按要求做好解读、跟踪及回应等工作。 (三)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宣传 为了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全局会议组织学习《条例》,经常性地强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二是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政策文件; 三是各类规划和计划; 四是有关科技项目立项、验收、资金补助等信息; 五是重要报告、政务活动等工作信息; 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3-2016年度)299条。 2、公共查阅点。县行政审批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也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局档案室。县科技局档案室常年为公众提供本局档案的查询、借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相关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未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规范装订,网上公开不够到位。 2、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例海盐县科技城的规划等未公开。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2、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推进。 3、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盐科[2008]57号《海盐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盐科[2012]45号《海盐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文件精神,强化监督检查,深化绩效考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