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7-02-10 14: 26
  • 信息来源: 县文化局(体育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我局结合全县文化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局办公室专人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

  (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局保密小组审查签字后发布。

  (四)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与更新制度。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配合大型活动开设网上专栏,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大量、及时的信息。随着海盐文体网站、微博、微信的完善,我局举办的大型活动均能以最快的速度在网络上发布,并注重与网友开展互动。目前,海盐文体微博已有粉丝3363位,发微博3224条。海盐文体微信运行顺畅,累计发布图文消息130余条,影响力逐步提升,最高单次阅读量破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今年,我局以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形式向公众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共计143条,涉及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信息、重点公开事项和年报公开。其中:政策文件23条,工作信息91条,财政信息4条,重点公开事项15条,年度报告1条。在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的同时,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涉及文体工作方面国家机密不宜公开事项,不予公开。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信息公开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的财政管理。2016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支出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能顺利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少数政府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公开内容不够百分之百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可更加丰富,公众参与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需继续加强。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不断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同时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更多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及业务能力。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附表: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信息来源: 县文化局(体育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