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财政局(地税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7-01-24 08: 28
  • 信息来源: 县财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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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财政局(地税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组织机制,明确工作重点

  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的组织网络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细化和完善本单位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公开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民生和社会关注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信息,努力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更为畅通。

  (二)执行公开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审查制度、审查手续,切实加强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健全台账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意见以及保密审查等有关资料的管理,按照上述分类建立台账,年终建档保存;按照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报表》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时报送季报表。

  (三)拓展公开渠道,做好互动回应

  除管理好、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外,积极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海盐财税”政务微博、“海盐地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财税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同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海盐财税”政务微博粉丝数1481人,年内发布原创微博276条;财税外网处理网友各类咨询、诉求38件;“海盐地税”微信公众号粉丝数969人,年内发布图文信息46期1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法抓好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共更新和发布信息数据201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其中:发布工作信息103条、政策文件信息30条、财政信息47条、人事信息11条、规划计划3条,更新机构信息6条,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份。

  (二)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设立海盐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制定海盐县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5〕116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举办PPP模式专题培训班,邀请省财政厅及社会中介机构PPP项目专家到场授课,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公布相关信息4条,努力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涉企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海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海盐地税”微信公众号、财政局网站、财税12366咨询热线和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堂等服务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进一步扩大涉企财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连续多年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撰写感谢信并将组织编印的《地方税收政策百问百答汇编(2016版)》《地方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16版)》等宣传资料寄送给1300户纳税人。全面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并执行动态管理。

  (四)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债券的监管规定,在资本市场上依法公开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和201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在海盐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9条,涉及国有公司设立及注销信息、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重要人事变动等内容。筹建成立了我县历史上第一家国有控股的现代型股份公司--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国检公司股改上市,加强市场化引导。完成增资扩股、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鉴定等工作,签订收购外部业务协议,制订国有股权管理方案。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有利于形成对国有企业运营管理的社会监督力量。

  (五)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56号)等要求,我局印发了《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决算报表公开工作的通知》(盐财预执〔2016〕248号)、《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的通知》(盐财监督〔2015〕409号),对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还需公开部门概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016年部门预算数据说明;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的基础上还需公开情况说明、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016年,我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政府债务情况等共计18条,提高了预决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使预决算公开贯穿预决算管理改革的全过程。

  (六)加强其他财政地税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的公开力度,发布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信息52条,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发布地税欠税等公告28条,促进营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氛围。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我局办理“12345县长电话”交办事项7件;信访件1件;通过县财政(地税)局网站办理处理网友各类咨询、诉求38件。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涉及财政地税工作方面国家机密不宜公开事项,不予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上还有待改进。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信息采编、日常管理、及时回应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二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面还有待改善。2017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布审批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夯实重点信息公开基础、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等方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拾、附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20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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