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时间: 2017-01-19 10: 03
  •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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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环保工作职责,坚持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的原则,除保密信息以外,最大程度公开我局各项工作信息。通过完善公开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给予具体工作指导,并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问题。由局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各司其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落实等日常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责任考核到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落实发布信息。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时汇总信息,信息保障人员及时发布信息,公开信息在生成或变更的20个工作日内发布上网,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的时效性。根据文件要求,我们重点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环保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复查已公开政府信息,检查督促信息报送、发布、依申请公开等情况,并将督察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性。

  二、做好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夯实常规信息公开方式。按照“科学、严肃、形象、便民”的总体要求,在我局门户网设立了政务信息、通知公告、城市空气质量、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生态建设、法规宣传、廉政建设等十多个专栏,及时发布本局各类公开信息并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2016年在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各类信息469条。据统计,共发布环境保护监管信息335条(内容包括项目审批、浙江省污染源监管信息(污染物及污染源)季度报表、辐射审批监管,环境质量公报等),统计信息59条(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日报,饮用水源地周报、月度环保审批清单、海盐县环境质量情况(全县空气、水)、季度排污费核定明细、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等),工作动态9条(内容包括污染物治理情况条、执法检查内容、减排信息等),通知公告25条(内容包括夜间施工审批、项目验收申请、排污权核定结果等),财政信息公开4条,人事信息7条,其他工作28条,相关工作2条。

  (二)“双微”并行主动发布,打造权威信息公开大平台。

  我局顺应多元化、立体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发展趋势,利用微博微信悉心建设指尖上的海盐环保“微政务”系统,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和治理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出台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和微博管理员值班制度,形成、环保动态、环境要闻空气质量日报、饮用水源地周报和环保知识播报等制度。微博管理员通过及时主动与各科室人员的联系沟通,确保自挖信息专业、准确性,线索信息及时、有料,将“海盐环保”政务“双微”打造成海盐本土环保资讯的集聚地。据统计,全年累计发布微博300条,发布微信217条,其中“海盐环保”官方微信在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微信排名县级保持前十。

  (三)借力平台宣传环保亮点。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电视、现场咨询会、报刊杂志、便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公布环保信息。我们通过海盐环保门户网改版,设置专门板块,实现AQI指数实时播报。 连续第二年发布全国范围内第一部包含“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状况的县级白皮书;顺利完成环保联合会换届工作,扩充环保志愿者队伍;首聘环境敏感区域20名环保特约监督员。汇集各方民间环保力量参与百日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环保“黑名单”企业摘帽核查等各种形式的环保执法检查6次52人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次13人次,环保宣传活动16次26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3起网上和纸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应和解释。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群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二)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目前群众对环保问题的关注,进一步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将涉及公众利益等事项向社会公众发布。畅通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健全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规范答复行为,确保社会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权力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搜索能力,提高信息获取的速度和便捷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盐县环保局
                                                                                                            2017年1月19日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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