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512Q/2016-00272 | 成文日期: | 2016-09-30 |
文件编号: | 浙盐地税发〔2016〕59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地税)局 | 有效性: |
浙江省海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盐县地方税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浙盐地税发〔201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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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投诉请求之间的边界,根据县信访局的统一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海盐县地方税务局权力清单”,制定了《浙江省海盐县地方税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海盐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30日
浙江省海盐县地方税务局通过法定途径 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等。 (二)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行政征收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征收行为(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等。 (三)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强制行为(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 (四)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确认行为(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 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等。 (五)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行政奖励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奖励行为(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等。 (六)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地税部门作出的以下其他行政行为(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七)地税系统内单位与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1.具体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2.法定途径:申请调解仲裁。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地税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为 1.投诉的违法行为(见下表):
2.法定途径:行政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二)检举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地税部门工作人员旷工或因公外出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向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财物等。 2.法定途径:行政监察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三)检举地税部门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1.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党员干部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亲属或关系户谋取利益;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2.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