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5253025H/2016-00363 | 成文日期: | 2016-08-02 |
文件编号: | 盐发改投〔2016〕228号 | 组配分类: | 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关于同意核电科技馆园林景观及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盐发改投〔2016〕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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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核电科技馆园林景观及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秦街〔2016〕7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核电科技馆园林景观及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核电科技馆园林景观及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浙江省将“特色小镇”定位为浙江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根据海盐核电小镇(浙江省第一批特色小镇)建设和核电工业科技游发展的要求,要按照国家3A-4A景区的标准建设核电科技馆及周边配套景观,实施本项目可以进一步融入旅游、核电文化元素,增强核电工业科技旅游核电文化和科普教育功能,有利于促进核电小镇建设,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建设核电科技馆园林景观及公共停车场配套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该项目符合已编制的《秦山街道综合配套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区域的地理环境及工程地质不存在重大的灾害性影响。项目在政策、资金、环境及配套设施上都是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秦山街道核电科技馆,项目核电科技馆南侧约3.71亩建设公共停车场,包括旅游大巴停车位20个及配套绿化;科技馆东侧约26亩建设科技馆配套园林景观并同步建设小车停车位80个,并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资金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6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业主单位:海盐中国核电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六、建设工期 12个月 请据此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