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不断加强与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对本机关制作、产生的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明确责任单位;同时,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同步完成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的工作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拟定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制定《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的通知》,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对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和支持。
(二)不断改善和拓宽载体建设
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着力搭建高效便捷的多方式公开渠道。“海盐百步”政务微博现有粉丝2164名,发布微博1923条,目前已处理网民各类咨询、诉求568件,其中咨询类290件,意见建议类175件,投诉132件,有效处理率达90%以上。“海盐百步”政务微博中,基层群众粉丝的占比逐渐提高,知晓率不断上升,粉丝通过微博进行问政、反映问题比例不断增加。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2015年共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8条,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1条,人事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类89条,其他各类信息21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本机关充分利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百步”政务微博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的解读工作,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件。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本机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本机关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2、信息公开内容少。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大部分是政策性文件,缺少政务活动、重大事项等信息。3、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门培训,学习有关制度要求,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接受人大代表、及社会媒体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八、附表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7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