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海盐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3-29 15: 42
  •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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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二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民生的11个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开。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内容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同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审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网站更新和发布信息26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规划计划2条、工作信息14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4条、公开年报1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欠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这些均需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以改进。2016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及公众进行公开。在审计公开的信息内容上,多增加一些符合公众需求的内容,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公开。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