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03-25 10: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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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我局总结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形成年度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科室对照各自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查找工作短板,着力进行整改,切实推进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我局对“四张清单一张网”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形成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实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徐世民局长任组长,姜周明副书记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设立了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承担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编制,局办公室安排责任人具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23家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自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法制科、规财科、医政科、人事科等相关科室分工合作,密切协作,使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推进。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完成了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加载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卫生计生信息,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工作信息等,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海盐县卫生计生局网站栏目、内容,做好链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制定了《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流程。下发了《关于做好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要求,做好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考核要求和考核目标。加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积极指导及督促各单位全面完成信息公开内容的编制及加载工作。

  (三)规范审核机制,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

  严格按照《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发文相结合,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制定了《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对政府信息涉及本单位内多个科室的,须经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进行公开,全面落实科室联审机制。对于县门户网站公开的各类信息以及局网站通知公告类信息,严格执行条线分管领导、保密工作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阅签制度,规范流程管理。对于局网站上发布的动态类等信息,则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阅签,重要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通过机制的完善,切实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四)加大公开力度,营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通过在诊疗场所设置电子屏幕、公示公告栏,发送健康服务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和病人公开医疗服务信息,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收费清单,为住院病人提供每日住院清单。加大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重大活动、药品价格、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有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015年,我局在海盐门户网站上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8条,其中机构信息18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信息88条,人事信息45条,财政信息4条,重点公开事项4条,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报2条,公开制度1条。同时在局网站公开各类通知公告106条。

  公开的形式:“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有关工作动态,公众可上网查阅。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范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清理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在门户网站、局网站上公告行政许可相关内容。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发、清理以及变更等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及时在局网站公告卫生行政审批结果。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主动在门户网站及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名称、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规定》,有力促进了我局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5年,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共计55条。

  二是公开透明,切实推进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采购阳光工程。各医疗机构在门诊药房开设专门的用药咨询窗口,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等载体公开所有药品的价格信息和用药咨询服务电话,方便患者查询。同时为门急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的药品费用清单,及时解答患者关于药品价格的各种疑问,使社会公众了解医院合理用药的相关信息。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在门户网、局网站上每季度公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三家医疗单位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每门诊人次费用和药品费、每出院病人次均费用和药品费、门诊处方平均金额、不合格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到阳光服务。今年在门户网站公开阳光用药信息3条、收费项目公示1条。在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招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为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局网站上设置网上办事、公共服务、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栏目,并落实专人负责处理咨询及信访答复,切实做到主动、积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构建服务群众工作平台。2015年,共回复网上咨询15件、局长信箱2件;海盐卫生计生政务微博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类等信息共计1683条,回复微博咨询投诉125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强依申请公开建设。2015年,我局共收到两件依申请公开,两件来信根据流程均及时予以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以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5年底,本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往年有所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欠缺,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新的提升,为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信息来源: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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