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安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3-24 16: 58
  • 信息来源: 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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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管理,依托局门户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嘉兴日报(海盐版)、海盐电台、@海盐安监政务微博等 多种媒体和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序进行。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过问,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办公室为主,机关各科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落实了制度和相关措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规范了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和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是把握重点,健全制度。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的开展。 根据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严谨、讲究时效,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求各科室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覆盖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个环节。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考核。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科室日常业务相结合,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并加强日常监督,将这项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促使各科室重视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2015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及全县安全生产政策和发展规划、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形势分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教育培训等主要方面:

1、通过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发布各类局、党组、安委会、安委办发文,以及安全生产信息167条,其中发布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3条。

2、通过局网站发布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信息77条,发布安全常识21条,发布政务文件12条,发布局通知公告9条。@海盐安监安全生产信息原创微博发布360条,印制《安全生产动态》11期,海盐电台安全生产专栏信息广播45期。发布安全通报6起,由于近年来我县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故目前尚不涉及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公布。

3、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宣传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电话和@海盐安监政务微博接受群众举报及咨询的服务功能,做到迅速回复,妥善处理。

4、第一时间通过@海盐安监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包括我县即将入境的台风、暴雨、高温、寒潮等气象预告信息以及对于各类企业的安全风险提醒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普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部分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及时、主动;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繁重,机关工作人员偏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主线,继续大力实施“政策、政务、信息”三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为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海盐县安监局 

2015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 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