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财政局(地税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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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财政局 (地税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组织机制,明确工作重点 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的组织网络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梳理、细化和完善本单位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公开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民生和社会关注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信息,努力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更为畅通。 (二)执行公开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审查制度、审查手续,切实加强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健全台账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意见以及保密审查等有关资料的管理,按照上述分类建立台账,年终建档保存;按照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报表》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时报送季报表。 (三)拓展公开渠道,做好互动回应 除管理好、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外,积极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财税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同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到2015年年底,我局政务微博“海盐财税”粉丝数为1448名;2015年度发布原创微博580条,财税外网处理网友各类咨询、诉求20件;政务微信“海盐地税”粉丝数为758人,2015年发布图文信息31期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法抓好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共更新和发布信息数据176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其中:发布工作信息76条、政策文件信息9条、财政信息68条、人事信息13条、规划计划2条、公开制度1条、公开年报1条,公开指南1条,更新机构信息5条。 (二)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浙财预〔2014〕10号)等有关文件,我局于2月份印发了《海盐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盐财预〔2015〕72号),8月份印发了《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决算报表公开工作的通知》(盐财预执〔2015〕300号)文件,对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还需公开部门概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015年部门预算数据说明;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的基础上还需公开情况说明、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到2月底,57个县级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在海盐门户网站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页上完成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截至9月底,57个县级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在海盐门户网站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页上完成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到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页上加载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 (三)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根据《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嘉财预〔2014〕355号)等要求,我局制定了《海盐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管理压缩经费支出的实施办法》,明确“三公”经费公开以各部门单位为主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单位门户网站形式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细化到三个明细项目。截至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页上加载“三公”经费信息1条,全县57个县级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在海盐门户网站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页上完成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点》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页上加载政府采购信息13条,内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零星维修工程定点供应商、公务车辆定点保险、2015-2016年会议和培训服务定点采购等事项。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公开将紧跟上级部门同步进行,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公开中标成交结果)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五)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对国有企业设立、注销、企业法人代表等调整事项及时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5条;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公告由各招聘主体在海盐人事人才网上自行按规定公开。 (六)加强其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1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41条;其他财政信息5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5年,我局办理“12345县长电话”群众信访件8件、行风热线投诉7件;通过县财政(地税)局网站办理网友答复咨询20件。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上还有待改进。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信息采编、日常管理、及时回应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二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面还有待改善。2016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布审批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夯实重点信息公开基础、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等方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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