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2-12 1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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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2015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编制。本报告包括情况概述、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与重要政策解读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主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政策文件类22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信息类3条、工作动态类18条、人事信息类8条,其它信息类8条。本年度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切实依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涉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及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 “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建设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梳理我局的16项行政权力事项,在事项信息规范比对的基础上,完成办理岗位、办理环节和办理流程等信息的审核确认,确保权力事项完整、正确。

  二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县、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并得到了规范有效的推进,初步形成了“网上网下齐头并进、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

  三是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公开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和2015年部门预算。具体公开了2014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及2015年我局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与重要政策解读的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县政协提案1件,内容涉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内容为“关于加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建议。通过上下齐心协力,收到的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办结。县政协委员对我局的办理态度为满意,办理结果为满意。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社会焦点和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网”,做好最新法律法规、法治动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等信息发布,突出权威性、专业性、及时性、服务性。充分发挥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的作用,完善“海盐普法”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开展好新媒体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无欠薪行动”、“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法律体检等专项活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未按照规定公开而被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2015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和社会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下一步,我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让老百姓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点菜下单”。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多渠道主动公开各领域的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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