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1-30 1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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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要求,编制了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室联系(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邮编:314302,电话:0573-86513222。

一、概述

2015年,旅投集团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旅游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信息范围,尽可能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工作信息中,通知公告公开4条,工作动态公开36条,其它工作公开5条,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公开制度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旅投集团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各类信息:

1.通过海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南北湖旅游官网主动公开。南北湖官网全年发布信息109条。

4.通过海盐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新媒体对外公开信息。新浪微博号:@南北湖旅游,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904条;微信公众号:南北湖旅游,全年共发布88篇。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统一,旅投集团严格按照制订的《南北湖旅游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南北湖旅游集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及《南北湖旅游集团信息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5年度,集团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网民反映的情况,为广大游客提供在线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集团未收到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集团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集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集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集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集团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着一些偏颇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中,政策文件类公开信息偏少。

2、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上需要进一步深化提高,信息公开总体数量偏少。

3、仍须加强与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相互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今后的工作中,集团将继续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信息来源: 县旅游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