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瑾、沈海波同志试聘新岗位职务的通知

盐农〔2016〕6号

  • 发布时间: 2016-01-28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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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嘉人专〔2007〕55号文件《关于印发《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对跨系列调入我局的肖瑾、沈海波同志进行新岗位职务试聘,试聘期间工资等待遇不作调整,试聘期从201611日至20161231日。具体为:

  肖瑾,原职称:小学高级教师,试聘新岗位职务:农艺师;

  沈海波,原职称:小学高级教师,试聘新岗位职务:农艺师;

  特此通知

  海盐县农经局

20161月14


信息来源: 县农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