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财政(地税)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5-07-08 16: 11
  • 信息来源: 县财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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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是《条例》施行的第二年,我局按照县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财政地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局从组织机构建设着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成立财政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体系,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开展学习宣传。为顺利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针对性组织开展《条例》的集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税收宣传、报刊等多种载体,及时主动地对外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有关宣传活动。

  (三)丰富公开内容。更加主动地对社会公众关注、关心的财政地税政府信息及时予以主动公开,让公众、企事业单位能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努力发挥政府公开信息的积极作用。地税方面如: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调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标准、统一部分税(费)种申报期限、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房产税政策、个人不动产无偿赠送征收营业税政策等等;财政方面如:政府采购中办公家具协议供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社会保障中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用补贴办法以及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等等。公开信息内容不断丰富,公开信息质量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断增强。

  (四)注重长效管理。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制定下发《海盐县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海盐县财政(地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海盐县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海盐县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信息编制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承办单及相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及文本格式等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坚持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紧密结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实践,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善、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局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规则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二是本机关制发的有关文件;

  三是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四是涉及财政地税的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

  五是涉及财政地税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

  六是政务活动、重大事项等工作信息;

  七是涉及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人事情况;

  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情况。

  (二)公开形式

  “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9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未接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按规定不予以公开信息主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总体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能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地税工作实际,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但公开内容尚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等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完善,以切实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多样。比较注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其他公开方式仍相对比较缺乏,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较单一,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拓宽。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开展工作交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网上实时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数据指标统计见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78

其中:网站公开

78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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