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5-03-31 15: 52
  • 信息来源: 县核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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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14年1月至12月。

  一、基本概况

  2014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力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和改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制,落实人员

  完善组织机构建设。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1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突出重点,及时主动公开

  为了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办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本局紧紧围绕涉核事务开展及我县核电关联产业、中国核电城建设发展的主要工作、关键环节,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并在本办网站公布有关信息。

  (三)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每份上传信息都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范公开。

  (四)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台账工作,实现信息公开台账的规范化管理。

  根据上网加载的信息自然形成的信息索引号及时标在该信息纸质文档上,台账资料及时留存,信息公开程序审批手续齐全,确保信息公开材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办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本办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规则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2、本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本办的工作信息。

  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

  2、 “中国核电城”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核电城”网站,查阅本办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2014年,我办累计主动公开工作信息110条。

  3、公共查阅点。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4、“中国核电城”微博。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微博关注“中国核电城”查看本办发布的相关信息。2014年,我办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办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共35条。

  四、行政机关受理建议咨询处理的情况

  我办未受理到一起建议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支出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全。由于本办工作的特殊性,有好多信息都有局限性并带有一定的秘级,不宜对公众公开,因此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不全。

  2、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没有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一方面不利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剥夺了《条例》赋予公民的知情权,也无形中降低了公众对政府推行信息公开所寄予的期望。

  3、信息公开形式不多。本单位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其他方式比较缺乏,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不利于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2、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3、完善配套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推进。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3

其中:网站公开

33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信息来源: 县核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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