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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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基本概况 2014年,县文化局(体育局)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县文化体育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1〕112号)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等各项工作。主要开展的工作归纳成以下几点: (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安排局办公室专人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 (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局保密小组审查后发布。 (四)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与更新制度。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配合大型活动开设网上专栏,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大量、及时的信息。随着网站的完善,我局举办的大型活动均能以最快的速度在网络上同时登台,并推出专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根据上级要求,我局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今年,我局以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形式向公众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共计53条。涉及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工作信息、财政信息、重点公开事项六大类和年报公开1条。其中:机构信息4条;规范性文件5条;行政权力7条;工作信息32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公开事项1条。在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的同时,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落实“三张清单”。6月25日按规定及时将50项文化体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权力制度在浙江政务网公开,其中39项许可事项、1项非许可事项。历时10个月全面完成文化体育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共计行政权力189项,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由省政府信息中心统一加载公布。完成部门责任清单(初稿)的梳理、修改上报,共计部门责任13项(子项67项)、边界责任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3个、公共服务事项6项。 (三)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文化局(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也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我局政务微博“海盐文体”回应社会咨询、关切相关问题27个。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有一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信息公开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能顺利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间紧促,有些信息还未及时得到清理,一些政府信息得不到有效收集,政府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与社会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单位负责人:郁惠祥审核人:庄理龙填报人:石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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