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5-03-23 08: 36
  • 信息来源: 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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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建议咨询处理、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海盐国土局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邮编:314300,电话:0573-8611658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我局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落实了相应工作职责,结合我局职能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公开与全局工作同时布置,下属各科室各司其责,层层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机构、责任、措施、人员四到位。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三是突出公开重点,扩大公开内容。以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为契机,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征地拆迁政策、程序、指标、补偿安置结果等全公开:通过将征地拆迁阳光工程一张图上墙公示等途径普及阳光征地的相关知识,让群众了解阳光征地工作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同时,公布了征地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共同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征地拆迁、土地执法、土地规划“阳光工程”专栏,把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4年,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主要有:

  1)建设用地报批结果14件,其中涉及农民建房4个批次。

  2)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资料1件。

  3)规划类:土地供应计划1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及落实方案15件;

  4)地质灾害评估情况及防治方案共2件。

  5)工作思路1件,政策文件1件;

  6)工作动态信息169件;

  7)土地招拍挂、出让结果事项56件。其中:土地招拍挂20件,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出让结果等共计36件;

  8)重点公开事项土地征收及补偿方案公告146件;

  9)公布了人事信息1件。

  10)公布国土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海盐县国土局2013年部门决算总计2件,以及三公经费2014预算和决算总计2件。

  (二)公开主要途径: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海盐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以上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3、《嘉兴日报》。  20件土地招拍挂信息同时在《浙江日报》 《嘉兴日报》等报刊上公告。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网民诉求、咨询情况。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暂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面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等。

  (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思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坚持不懈地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 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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