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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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旅投集团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后推进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地址:海盐县澉浦新市镇(旅游小镇)南浦路685号,邮编:314302,电话:86513222)。 一、基本概述 旅投集团继续以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在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优化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4年,集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信息范围,尽可能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公开信息数38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3条,工作信息27条,人事信息3条;因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及部(室)、子公司岗位职责调整,变动机构信息5条。 加快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涉及内容的完善,主动公开包括景点介绍、旅游路线、旅游投诉、地方特产、地方美食相关板块。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集团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通过海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 2.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南北湖旅游官网主动公开。今年南北湖官网发布信息46条。 4通过海盐政务微博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新媒体对外公开信息。新浪微博号:@南北湖旅游。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统一,集团按要求编制了《南北湖旅游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南北湖旅游集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及《南北湖旅游集团信息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度,集团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网民反映的情况,为广大游客提供在线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集团未收到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集团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集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集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集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集团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着一些偏颇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发布管理机制。 2.缺乏对人员的专门培训,信息工作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的工作中,集团将继续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