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财政(地税)局谈心谈话制度


  • 发布时间:2015-10-1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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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主要目的

  促进全局上下之间、各科室(局)、各单位干部职工之间的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岗位业务能力,发现和培养树立典型,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财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谈心谈话的职责范围

  (一)局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同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科局级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并根据实际需要,与中层干部、一般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要负责同分管科室(局)、联系分局、稽查局及所属有关单位的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并根据实际需要,与分管科室(局)、联系分局、稽查局、所属有关单位的一般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三)各科室(局)、税务分局、稽查局、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局)、单位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

  (四)局党组、人教科、监察科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开展与相关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活动。

  三、谈心谈话的主要环节

  1.干部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2.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3.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4.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5.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或不良反响时;

  6.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7.单位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8.思想上有疙瘩时;

  9. 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了解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状况,分析产生偏差或波动的原因,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二)接受党内外监督,反馈群众意见,沟通思想、告诫、警示、提醒;

  (三)肯定成绩,明确目标,提出要求;

  (四)了解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倾向、苗头、需求,便于及时作出反应,及时处理;

  (五)其他需要交谈的内容。

  每次谈话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五、谈心谈话的要求

  1.谈心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向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方式。当出现谈话环节中的情形之一时,要求谈话率100%。

  2.根据职责范围,局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对所分管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各科室(局)对本科室(局)干部职工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税务分局、稽查局、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人教科、监察科应适时开展经常性的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二十人次。

  3. 建立谈心谈话档案,每次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都有做好记录。人教科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必要时通报情况,确保谈心谈话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4.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同志式地、平等地交谈。

  5.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求得共识。

  6.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有关事项或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7.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信息来源: 县财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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