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416F/2014-00022 成文日期: 2014-05-28
文件编号: 百政〔2014〕39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百步镇 有效性:

百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步镇2014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百政〔2014〕39号

  • 发布时间: 2014-05-28 13: 48
  • 信息来源: 百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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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步镇防台应急预案

  一、前言

  百步镇地处杭嘉湖平原,位于东经120°46′、北纬30°28′附近,坐落于嘉兴市东南方,海盐县的西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这里受西风带、副热带和东风带天气系统的频繁影响,是台风影响的主要地区之一,而且这里主要受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影响显著,最为典型的是1997年11号台风和2005年9号台风“麦莎”、15号台风“卡努”,2012年的11号台风“海葵”以及2013年第23号台风“菲特”,尤其是“菲特”台风,给我镇带来了有记录以来最大的降雨量423.9mm,水位也达到4.88米,给我镇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损失。每年7—9月份是台风暴潮频发期,做好防台工作对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实现防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提高处置台风暴潮灾害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台风暴潮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百步”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特制订本预案。

  防台原则:以防为主,以人为本,实行各行政村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

  适用范围:本辖区内。

  二、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根据台风运动位置和预测路径、本地气象部门对台风预报和预警级别、及防御台风工作要求,拟将台风汛情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Ⅰ级台情预警:

  1、气象台发布台风Ⅰ级预警。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县影响风力:沿海12级及以上,内地10级以上。

  3、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12小时雨量达大暴雨(100毫米以上),或过程雨量达200毫米左右或以上;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潮位。

  4、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海盐中心位置200~300公里。

  5、台风10级风圈距离海盐县12小时左右。

  (二)Ⅱ级台情预警:

  1、气象台发布台风Ⅱ级预警。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县影响风力:沿海10~12级,内地8~10级。

  3、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大雨(100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200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超过警戒潮位0.5~1.0米左右。

  4、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海盐中心位置300~600公里。

  5、台风10级风圈距离海盐县24小时左右。

  (三)Ⅲ级台情预警:

  1、气象台发布台风Ⅲ级预警。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市影响风力:沿海8~10级,内地7~8级。

  3、气象部门预报我市未来48小时雨量达到暴雨(50~100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150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超过警戒潮位。

  4、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海盐中心位置600~1000公里。

  5、台风10级风圈距离海盐县48小时左右。

  (四)Ⅳ级台情预警:

  1、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气象台发布台风Ⅳ级预警。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县影响风力:沿海7~8级,内地6~7级。

  3、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72小时雨量接近暴雨(50~100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150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接近警戒潮位。

  4、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海盐中心位置1000公里以上。

  5、台风10级风圈距离海盐县72小时左右。

  上述5个项目内容有2个达到,则可以确定为相应级别,并通过规定方式发布。(特殊情况下,根据台风强度和风暴潮、雨等的预测情况,经指挥部同意,有1个项目内容达到,即可确定相应级别预警。)

  (五)、紧急防台期

  当发生Ⅰ级、Ⅱ级台情预警时,镇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台情预测情况,经请示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授权宣布进入“防台紧急期”。同时,镇应急独立排和突击队、抢险车辆队伍到位待命。

  三、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一)当发生Ⅰ级台情预警时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镇区发生内涝,低洼地段淹没水深在0.6米以上,全镇遭受很严重的洪、涝、潮灾害;交通部分中断;电力、通信、广电线路部分倒杆、中断,部分变电设施进水;有相当数量的房屋受损,物资仓库、企业进水;城镇基础设施严重损坏,各行各业均遭受极为严重的损失。

  防御重点:危房户人员安全转移;防汛、水利、电力、通信、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的重要设施防水淹;保障骨干公路畅通。

  基本工作措施: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坚决做好人员撤离和搬迁工作;坚决做好养殖户转移工作,做好各种突发状况的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当发生Ⅱ级台情预警时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镇区发生内涝,低洼地段淹没水深在0.5米以上,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交通部分中断,道路两侧出现防风带内树吹倒;电力、通信、广电线路部分倒杆、中断;渔塘、虾塘等养殖塘水位抬高或受淹;有房屋受损,物资仓库、企业进水;城镇基础设施损坏。

  防御重点:危房户、外来人员安全转移;

  基本工作措施: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对危险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做好人员撤离和搬迁工作;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设备、仓库物资要及时做好转移工作;高空作业设施,广告牌、铁塔、天线等,要事先做好加固措施,确保安全;易受风暴潮侵袭的沿海乡镇要做好渔船避风和养殖户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要求做好城防工程及圩区的排涝工作。

  (四)当发生Ⅲ级台情预警时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大部分低洼地区受淹,低洼地段淹没水深在0.4米以上,大棚顶篷、广告牌、标语牌、横幅等损坏,以致存在不安全因素。

  防御重点:地势偏低的行政村地段设置排涝泵。对企业、厂区设置的广告、标语牌、横幅进行加固或拆除以防事故的发生。

  基本工作措施: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加强区域内圩堤检查和巡视,加强在建工程的检查,加强排水设施检查,高空广告牌和悬挂物、烟囱、塔吊等设施的加固;做好农业塑料大棚、家禽、家畜养殖房的防台应急措施;对危险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做好人员撤离和搬迁工作;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设备、仓库物资要和养殖户及时做好转移准备工作;根据要求做好圩区的预排。

  (五)当发生Ⅳ级台情预警时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部分低洼地区受水淹没在0.2米以上,使农作物受损。

  防御重点:保障低洼地区排水系统的通畅。

  基本工作措施: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加强圩堤检查和巡视,加强在建工程的检查,加强排水设施检查,高空广告牌和悬挂物、烟囱、塔吊等设施检查;加强危旧房安全检查;加强农业塑料大棚、家禽、家畜养殖房检查;对危险房屋和养殖户进行重点检查;根据要求做好圩区的预排。

  注:当涉及我镇区域内企业危险化学品泄漏和其他重大事故时,按《百步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四、组织指挥系统和职责

  (一)指挥等级

  按不同的汛情等级来设立相应的指挥等级。

  1、当发生Ⅰ级预测台情警报和进入紧急防台期时,由镇长主持指挥,分管镇长协助指挥,设立指挥工作机构。

  2、当发生Ⅱ级预测台情警报时,由镇长或分管镇长坐镇指挥,设立指挥工作机构。

  3、当发生Ⅲ级预测台情警报时,由分管镇长坐镇指挥。

  4、当发生Ⅳ级预测台情警报时,主要由镇农水中心负责值班、协调。

  (二)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防台救灾的指挥,主持防台工作会议,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防台调度和抢险命令;签发报灾及向上级汇报的有关材料;组织救灾工作;以及向上级防汛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台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上级调派物资、人员支援抢险。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工作,组长不在时,全面主持防台指挥工作。协助组长分工指挥部队抢险救灾工作。

  (三)指挥工作机构

  建立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本镇辖区内防汛抗台抢险的指挥工作,下设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农业镇长为主任,农水中心主任为副主任,成员由农水中心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防汛的经常性工作,为防汛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防汛计划方案,抓好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执行防汛指挥部的工作任务。

  根据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要求,我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情况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防汛信息组及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及工程技术组、灾害统计组、医疗抢救组、治安整治组等工作机构。

  (四)指挥部成员单位基本职责

  1、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镇防汛防旱日常工作,提供抢险方案和技术措施,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防汛检查,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当好政府参谋,负责及时通报农情,掌握和统计全镇农业损失情况,并对灾后的种、养殖业提出防灾、减灾的农业技术措施。

  2、经济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企业在防汛防台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掌握全镇工业生产受灾情况,及时统计上报灾情,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和减少损失。

  3、村镇建设交通服务中心、城建监察中队:负责辖区内的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在建工程及临时建筑、户外广告牌、横幅、悬挂物的全面检查,落实拆除、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协调工地相关从业人员的撤离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集镇区域内防洪排水工作,掌握集镇道路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受灾情况,同时做好交通险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4、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民政:负责掌握受灾情况,及时统计灾情并上报,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2)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3)新居民办:负责开展全镇新居民防汛防台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受洪涝、台风灾害影响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的转移安置及救灾工作。

  (4)广电站: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工作,根据镇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抗灾救灾先进事迹报道。

(5)供电所:负责抢险用电的供应,及时投入抢险第一线,确保抗洪排涝用电和生命安全。

(6)派出所: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保卫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紧急防台期响应

  1、进入“紧急防台期”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防台指挥工作。

  2、在Ⅰ级台情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采取非常手段,是否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队的支援。

  3、电力、交通、通信可能会出现全面中断,当出现这些极端情况时,各地现场指挥、各自为战,此时上级下派的工作组可以代表上级防汛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工作重点是全力转移危房户及外来人员,控制死亡和维护治安秩序。

  (二)Ⅰ级台情警报响应

  完成Ⅰ级台情预警响应的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1、进入“Ⅰ级预测台情警报”,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防台指挥工作。

  2、对出现的电力、交通、通信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3、出动镇应急独立排,协助有关单位抢修或保护设施。

  (三)Ⅱ级台情警报响应

  完成Ⅱ级台情预警响应的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1、进入“Ⅱ级预测台情警报”,由镇长或分管镇长坐镇指挥。

  2、对危房户及外来人员进行转移,拆除或加固大棚、广告牌、横幅等危险建筑物。

  3、召集镇应急独立排到位,待命。

  (四)Ⅲ级台情警报响应

  完成Ⅲ级台情预警响应的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1、进入“Ⅲ级预测台情警报”,由分管镇长坐镇指挥。

  2、由分管镇长召开防台紧急会议,部署重点地段重点防护。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及处理。

  3、各村召集抢险突击队员到位,待命。

  (五)Ⅳ级台情警报响应

  完成Ⅳ级台情预警响应的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1、进入“Ⅳ级预测台情警报”,主要由镇农水中心负责值班、协调。

  2、电话通知各行政村做好防台工作准备。统计危房户数及安置。

  3、要求各行政村组织人员对防台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灾后自救

  1、台风和降雨基本结束,镇党委、政府召开救灾会议,各防台工作组转换救灾工作组,镇、村落实资金,全面转入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2、各村、居民委、单位及时做好查灾核实工作,综合协调组配合镇党政办及时统计灾情,向县防汛指挥部报灾,录摄整理制作防灾、抗灾、水毁、救灾专题片,向上级汇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台预案。

  3、组织技术人员下村支援,恢复生产。


信息来源: 百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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