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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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海盐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由局纪检组长担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法制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进一步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制度,在全局上下形成政府信息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早计划、早安排的局面。 二是抓好内容审核。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将本局机构设置、职能、政府领导信息,局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类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政务活动、重大事项等信息,涉及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人事情况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等信息进行网上公开。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由有关科室提供后,首送分管领导审核,确保需公开内容全面、真实,然后提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再予以公开。2013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海盐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公开内容及时在海盐县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局机构设置、职能、内设科室、领导信息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二是局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各类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是行政许可事项; 五是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 六是政务活动、重大事项等信息; 七是涉及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人事情况; 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2013年,我局对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政策文件33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7条,机构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1、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海盐县司法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公共查阅点。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项工作开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类别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与落实。 2014年,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意识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