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 发布时间: 2014-12-17 16: 25
  •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打印

  2014年,我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推进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工作制度

  2014年,我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4〕39号),就做好全县政府信息重点领域公开、加强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等工作作出了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1-11月,全县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个重点领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25条。

  (三)加强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一是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设政务服务网海盐分厅,于6月25日上线运行。至11月底,政务服务网共发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6193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县52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共享统一管理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1-11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1条。三是做好政府公报编撰发行工作。1-11月,共编撰政府公报5期,收录政策文件150条;每期印发420份,免费向村委会、居委会、重点企业发放。四是加强新媒体建设,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推进“海盐发布”网络平台建设,打造“海盐发布厅”政务微博微信集群矩阵,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11月,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7699条。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1-11月,全县共受理依申请事项10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全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五)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按照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的工作制度,于5月份邀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周毅来盐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专题报告,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4月,县政府印发了《海盐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盐政发〔2014〕20号),召开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经过各部门上报、县编委办审核、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等环节,我县行政权力清单于10月15日正式对外公布。全县行政权力事项共计4779项,审核转报事项209项,另有委托下放事项99项不计入权力总数。

  2、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县权力清单中涉及行政审批的权力类别分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两大类,共计29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4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5项,共涉及26个部门;另有行政许可委托下放事项75项、非行政许可委托下放事项6项。1-11月,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68669件、办结68908件,并通过审批服务网及时公开审批结果信息。

  3、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县权力清单中涉及行政处罚事项3226项,已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处罚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相关要素。同时,重点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1-11月份,质监、文化等部门共主动公开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3件。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以及财政部门工作部署,我县重视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推进。

  1、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县财政局于6月印发了《2014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等文件,对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11月底,57个县级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完成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管理压缩经费支出的实施办法》,明确“三公”经费公开以各部门为主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单位网站形式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细化到“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三个明细项目。截至11月底,全县57个县级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完成2014年“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3、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县审计局实施了海盐县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深化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重点对县商务局、县教育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启动了四十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扎实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1、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一是强化征地信息公开。1-11月,主动公开征地类信息115条,内容涉及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和用途、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单位及征地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款偿付时间。二是推进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建设。设立“阳光征地”专栏,将征前告知、征地审批、补偿安置、工作程序、法律法规、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三是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1-11月,共主动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土地招拍挂出让成交、协议出让土地、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等公告公示信息47条,全年未发生矿业权出让情况。四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通过县农经局大楼及土地流转中心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土地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并通过农民信箱及时将土地流转信息向农户群发手机短信,扩大公开效果。1-11月共主动公开涉及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等信息37条。

  2、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8条。

  3、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相关政策,公开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纸、政务微博等不同渠道发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条

  4、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和公告等政府信息,并在浙江招投标网、浙江政府采购网、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体上发布。1-11月,共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85条。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1-11月,共主动公开建设工程项目信息1000条,涉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阳光教育。一是推进阳光招生。发布《2014年海盐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2014年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招收高一特长生的实施办法》等涉及招生方面的政策文件6件,并在海盐教育网、各校的校园网同步公开招生信息,确保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招生政策信息。二是推进阳光收费。公开幼儿园收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及依据;建立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督查制度和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举报联动查处机制,在教育网信息公开专栏常年滚动举报电话。三是推进阳光采购。在海盐教育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采购信息。四是推进阳光招聘。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对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各环节向社会主动公开。

  2、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机制,把信息公开作为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约束的重要措施。全年共主动公开科技计划立项、专项资金补助等信息3条,涉及项目180项,补助经费1202万元。

  3、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等载体在各医疗机构场所公开所有药品的价格信息和用药咨询服务电话,在卫生局网站上公示县人民医院等三家医疗单位每季度药品使用和医疗服务等相关信息。加强阳光采购,对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实行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

  4、推进就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并通过海盐门户网、人才网、就业网进行主动公开。

  5、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将社保征缴、工伤、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困难补贴等信息通过海盐门户网、局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同时开通个人社保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市民足不出户便能查询到个人的参保信息和缴纳情况。根据《海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加强对救助资金使用的管理,每月发布《城乡“三低对象”变化和保障金发放情况的通知》,确保资金发放的公开与透明。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每日发布城区空气质量日报、每周发布饮用水源地周报、每月公布环保建设项目审批清单、每季度公开浙江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三大行业(印染、造纸、化工)整治提升验收公示信息,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以及辐射监管、环境质量情况等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26条。

  2、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建立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发布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1-11月,主动公开各类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5条,通过微博发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350条,印制《安全生产动态》11期,海盐电台安全生产专栏信息广播45期,发布安全通报7起 。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情况、抽检结果,以及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信息。1-11月,共主动公开信息44条。

  4、推动信用信息公开。我县的信用建设依托省信用平台,各有关单位将上网信息上报省平台,实现集中公开。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每年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化工作推进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但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在广度与深度、时效性与便捷性等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与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长效推进机制有待加强

  信息公开作为行政机关一项常规性工作,需要各主体单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部分单位虽然明确了工作分工、制定了管理制度,但不同程度地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审查手续有待规范、信息缺乏深度、公开不及时,以及被动应付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形成长效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亟待深化

  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特别是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上,部分单位尚未将其纳入主动公开范畴,个别单位处罚信息公开不全面。在涉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上,尚未细化公开内容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在涉及信用信息公开上,有关单位缺乏相互配合、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缺乏有效整合。

  (三)依申请公开管理亟需提高

  目前基层单位每年涉及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不多,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在格式文书的制作、办理程序的规范性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迫切需要上级政府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四)载体建设亟需规范

  作为县级政府,我们组织建设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实现各主体单位共享统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但部分单位将公开信息发布在报刊、公告栏等其它载体上,而未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编入本单位公开目录,造成公开信息数与目录信息数统计的不一致,对部门上报的公开信息数又较难核实。

  四、2015年工作打算

  (一)总体目标任务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上级政府工作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全面落实《条例》,抓重点促深入,抓责任促落实,抓规范促提高,着力在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有序开展。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工作督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推进。

  2、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重点加强公共服务、公共监管、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财政等方面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强化平台建设。从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从网络、媒体、公共查阅点等多渠道、多方式的载体建设,加大平台对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

  4、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制度,加强问题整改和工作督查。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印发年度考核细则,开展对各主体单位的工作考评,切实提升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