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92A/2014-00050 | 成文日期: | 2014-10-29 |
文件编号: | 盐开委〔2014〕72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 | 有效性: |
关于推进“双爱”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
盐开委〔201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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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开委〔2014〕72号 关于推进“双爱”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 各部门、各相关科室、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浙江省“双爱”活动推进计划(2014—2017)》和《海盐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双爱”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我街道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水平,促进职工体面劳动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工作主线,树立“企业兴则经济兴、职工稳则社会稳”的理念,通过推进“双爱”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主体作用,推动广大企业关爱职工,以职工最为关注的“六有”为着力点努力提升职工满意度、幸福感,同时引导职工树立大局观念,热爱企业做好“六要”,以同舟共济实现共建共享,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维护全区社会管理长治久安,共创“平安海盐”和谐风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构建工作领导机制 受外部环境、产业结构和企业自身情况等因素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着新的挑战。在改革开放的新起点,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全街道各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以推进“双爱”活动为抓手,加强对构建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特色,紧密配合共同研究和解决构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通过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形成合力、长效推进,在全区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双爱”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助力我区经济发展,实现“共建和谐、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民生福祉工程。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构建工作合力机制 (一)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发挥纽带桥梁作用 1、完善基层工会组织,实现“民主管理”。贯彻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探索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民主管理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订等方面的民主参与作用,依法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在讨论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听取意见,工会与企业平等协商确定,并及时向职工公开。在企业出现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裁员、支付职工经济补偿和缓缴社会保障费等重大问题时,工会要及时提醒和监督企业按有关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职代会和厂务公开覆盖率在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单建工会企业达到80%。(责任单位:工会;配合单位:人力社保所、商会)。 2、健全基层党团组织,促进“工作敬业”。灵活设置党小组,探索组建“青春支部”,积极开展青春党建行动,推进创意组织生活;围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主题,大力推进党员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实施青年成长计划,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十佳员工”、“优秀团队”等活动,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内容,引导职工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争当先进、不断进取、成长成才。努力实现规模以上企业活动全覆盖。(责任单位:街道组织办、工会;配合单位:人力社保所、商会)。 3、开设基层服务场所,增进“身心健康”。开展“心灵驿站”行动,在街道、各村(社区)、企业开设站点,有条件的都要逐步开设“心灵驿站”(或“心理咨询室”),采用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心理宣传、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援助等活动,给广大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温馨的心理服务,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营造良好人际关系,促进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工会、社区办、新居民事务所,配合单位:人力社保所、商会)。 4、健全企业管理组织,强化“遵纪意识”。开展“企业规章制度人人知”行动,促进“纪律要遵守”。企业通过微博、微信、定向短信、论坛等形式,定期将《职工守则》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告知职工,指导职工持续学习了解单位规章制度,督促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服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劳动安全生产规程。在全街道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行动全覆盖。(责任单位:商会、工会,配合单位:人力社保所)。 (二)推进“双爱”人文建设,促进企业职工双赢 1、开展“双爱”宣传培训,促进“理性维权”。开展法律知识进村入企活动。组织好每年3月30日的全国12333统一咨询日、4月的“双爱”宣传周、5月的“浙江法治宣传月”、7月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11月的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周、12月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党员志愿服务日、新居民宣传服务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厂报、宣传栏、内部网络、热线电话、职工法制学校等手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有侧重培训、集中培训、举办研讨会、专题辅导等方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促进“理性维权”。街道每年至少组织2次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社区办、人力社保所、司法所、工会、商会;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 2、增进人文关怀行动,实现“精神关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通过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综合素质,提升企业实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社会进步。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增强主人翁精神,增进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使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扎根于企业文化之中。(责任单位:工会、人力社保所、商会;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 3、开展技能培训与比赛,促进“技能提升”。立足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主题,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苦练技能、岗位成才,在全街道掀起学习技能的热潮。每年组织企业参加不少于13个职业(工种)的县级比赛,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4%。(责任单位:人力社保所、工会、商会;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 4、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激发“经营关心”。确定每年9月为职工合理化建议月。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实际,积极为企业降本增效、增产增收、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建言献策,激活职工思维,激发职工潜能,激励职工热情,把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企业发展上来,切实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工作在全区已建工会企业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工会、人力社保所、商会;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 (三)健全“大调解”体系,完善矛盾化解网络 1、推进阳光调解,保障公平公正。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加快县、镇(街道)、企三级调解机构调解员业务知识更新,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知识宣传和培训,指导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基层法律法规宣传、劳动争议调解知识培训和“规范化、专业化、典型化”三化调解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司法所、人力社保所、工会、商会)。 2、注重基层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认真开展本区域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努力推进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和单建工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积极引导企业自主调解。充分发挥村(社区)矛盾调解作用,逐步建立村(社区)矛盾调解室,开展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模以上企业和单建工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分别达到100%,镇(街道)企两级调解成功率保持在70%以上,年度内调解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不得少于2次。(责任单位:司法所、人力社保所、工会、商会;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 3、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调处合力。积极建立行业协会、地区商会、流动党组、新居民组织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整合政府、工会、企业和社会各方资源,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配合联动,加快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化劳动争议调解格局,确保70%以上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努力把劳动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责任单位:人力社保所、工会、商会、司法所、新居民事务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项目部)。 (四)加强劳动用工检查,增强企业保障机制 1、开展用工检查,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以各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网格为基础,通过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监督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应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督促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加快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至年末全街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农民工和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巩固在92%以上。(责任单位:人力社保所、工会、商会,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 2、开展分配监测,促进工资稳步增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监测,开展最低工资执行情况检查,推动企业和职工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加强对过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调控,缩小行业之间、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努力化解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全街道已建工会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续签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人力社保所、工会、商会,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 3、开展扩面征缴,实现五险一金保障。完善征缴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开展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实施职工五险一金全员参保登记行动,持续扩大五险一金覆盖面,积极鼓励、引导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快实施社会保障市民卡“一卡通”,着力打造“阳光社保”,强化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地户籍职工、五星级和谐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参保三个全覆盖。(责任单位:地税分局、人力社保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 4、开展安全防范,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整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征文和班组安全建设成果展示,争创优秀安全班组。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力争全街道工伤发生率下降到1%以内。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意识。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全街道单建工会企业参赛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工会、安监站,人力社保所、商会,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 (五)加强违法打击力度,维持劳动法律秩序。 1、畅通举报途径,保障企业职工维权。畅通“12333人力社保咨询热线”、“12351职工维权热线”、“96309劳动监察热线”、“12345县长热线”、“行风热线”、网络信箱、政务微博等电话和网络的举报投诉途径,利用电话与网络的延伸性、互动性、发散性、及时性作用,向社会提供“新政传递、破解热点、答疑解惑”等服务的同时发挥好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违法案件“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规范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流程,严格遵守执法时限,客观调查取证,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得化解。(责任单位:人力社保所、工会、综治办)。 2、加大违法打击,维护劳动用工秩序。利用街道监察网格建立区域企业劳资纠纷预警机制,有效监测、适时共享、及时化解,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检查。建立“欠税、欠电、欠水、欠社保、欠贷”在内的“五欠”企业欠薪预警共享机制。建立服装加工及租赁企业工资支付月报制度及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实行重点行业动态监管。建立建筑领域企业电子诚信档案,加大对“恶意低价抢标”的防范力度,落实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工作考勤等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领域用工的管理。成立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办公室,通过联席会议协同配合,共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打击恶意欠薪工作有效运作。(责任单位:人力社保所、安建办、市政公用部、工会、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配合单位:综治办、财政(地税)分局、国税分局)。 3、增强打击震慑力,建立重案通报制度。对于企业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定罪量刑的企业(个人)建立通报制度,以年度为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建筑领域对通报企业作出准入限制,从而有效震慑企业违法行为。与中国人民银行海盐支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15日将引发重大欠薪且拒不配合处置、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个人)信息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责任单位:人力社保所、安置办、市政公共部,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三产局、项目部)。 三、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建立和谐企业争创机制 1、创新评定模式,着力推进星级争创工作。企业和职工是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主体,通过建立和谐企业星级评定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星级争创工作,在自评自测中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在职工满意度调查中寻找企业当前管理与员工期望值之间的差距,从而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关爱职工各项举措、企业文化建设情况、企业发展长远规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创新性地改进企业管理。通过星级和谐企业争创,改进企业管理,增强企业关爱职工,提高职工满意度、幸福感,从而稳定企业员工队伍,通过职工热爱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最终发展企业,为提升企业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企业和职工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和实现;以“凝群心、集群智、合群力、促发展、谋双赢”为目标,从企业实际出发,通过争创实现“困难企业促规范、一般企业上台阶、优秀企业创品牌”,力争规模以上企业创建面达到90%。 2、明确测评标准,有序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各争创单位围绕“双爱”企业六有、职工六要标准,对照测评标准(见附件1:海盐县和谐企业星级测评表)进行自测,并向街道进行申报,街道对申报星级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将自测与初审结果送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进行复评,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组成星级测评督查组,对申报初审后企业开展督查与终评。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4个等次进行评定,终评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85分(含85分)以上为三星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四星级,95分(含95分)以上为五星级,本测评暂定为一年一次。 3、及时开展整改,有效提升星级测评实效。各企业通过积极参与星级争创工作,在自测中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各种风险与问题,关注职工满意度调查显示结果,在企业管理现状与员工期望值之间寻找差距,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有创新性地及时开展整改。街道通过初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并指导企业对照测评标准认真查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从厂纪厂规、发展规划、企业职工文化、职工满意度等问题入手,破难题、出方案、行整改、促发展。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在年度末,对全县星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全县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工作提出改进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成员单位通过测评工作,提升部门服务,促进星级评定机制有效推进企业和谐发展。 4、开展培育表彰,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星级测评,由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根据企业测评结果授予相应星级,对已获得星级称号且工作得力、测评大幅提升的企业给予升星,力求对“双爱”和谐企业的培育推进一批、见效一批、表彰一批,并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星级争创工作。对已获得星级称号但工作不力、测评下降且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进行降星或摘星处理。今后将把和谐企业创建情况作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和参加各项争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测评结果用于省、市、县各类优秀企业评选、政策优惠享受,开展“双爱”优秀企业家、“双爱”优秀员工评选,评选结果用于各类优秀员工、各级劳动模范的推荐。 四、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建立构建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工作总结,提升构建工作长效推进。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对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推进“双爱”人文建设、健全“大调解”体系、加强劳动用工检查、加大违法打击力度、建立和谐企业星级评定机制等各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建好台帐、及时归纳、加强总结,查漏补缺、适时改进。在构建工作测评中,对存在不足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促进构建工作的长效推进。 2、加强基层调研,扩大和谐构建社会效用。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密切注意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方式、新举措,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努力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当前形势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4年8月25日 附件1: 海盐县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星级测评表 测评企业:自测时间:年月日;复评时间:年月日
附件2: 职工满意度调查表
1.学历:①未上过学或小学未毕业;②小学;③初中;④高中;⑤技校或职高;⑥中专; ⑦大专; ⑧大学本科;⑨研究生 2.技能等级:①普通工人(没有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②初级工;③中级工;④高级工; ⑤技师;⑥高级技师;⑦初级职称(专业技术)⑧中级职称(专业技术)⑨高级职称(专业技术) 3.从事的岗位:①领导、高管;②普通干部、管理人员;③专业技术人员;④行政事务、后勤等相关人员; ⑤生产操作、运输等普通工人;⑥服务人员;⑦勤杂人员、零工;⑧其他: 抄送:海盐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8月26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