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81823113R/2013-00097 | 成文日期: | 2013-09-29 |
文件编号: | 盐安委〔2013〕16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安监局 | 有效性: |
关于认真吸取平湖“8•30”较大事故教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盐安委〔201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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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3年8月30日,平湖市独山港镇穗轮村的平湖申平塑胶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切实落实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对事故举一反三的指示精神,根据嘉兴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8.30”较大事故教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嘉安委〔2013〕19号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嘉安委〔2013〕18号)工作要求,现就深刻吸取“8•30”较大事故教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平湖“8.30 ”较大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是导致当前事故多发、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的重要因素,提高对深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开展“回头看”活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部署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督查工作“回头看”。 二、狠抓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要围绕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认真搞好再部署、再检查、再整改,积极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决扭转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再次集中力量,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类似于“8.30”事故单位的从事喷漆、喷塑等喷涂行业企业,以及液氨制冷、危化品、小化工企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查找、逐项排查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整改。特别是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坚决落实治理责任,采取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形式,对非法违法行为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区域,采取更严厉措施。对已经取缔关闭的小作坊、小加工厂要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不断提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成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抓实抓好以下三个重要环节: 一是强化企业自查自纠。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机制,是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根本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首先要认真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覆盖,切实促进生产经营单位逐步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和规范化。坚持隐患排查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和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有机结合。 二是强化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要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组织“回头看”,对大排查大整治、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挂牌督办,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惩治处罚力度。要坚持铁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工作开展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障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低、小、散、危”企业,要加快淘汰转型或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可选择性的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 三、强化责任,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特别是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实行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必须亲自抓,亲自督,负总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重大安全隐患要胸中有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平安。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动态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排查火灾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涉及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 “三合一”、“多合一”企业进行排查,加大执法力度;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液氨制冷、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企业,以及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生产设备、从业人员、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和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确保生产过程、重要装置和关键岗位的风险可控,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提升事故处置能力;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压力容器和可燃气体充装气瓶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改装、安装、使用压力容器,严厉查处违规充装以及非法改造、翻新、违规报废气瓶行为;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的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公安和交通部门要深入开展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 四、宣传发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要加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力度,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法规、安全常识“五进(进工厂、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宣传格局,推进公共安全宣传常态化。 五、长效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回头看”工作要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岗位安全风险排查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秋冬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事故防范体系创新建设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治本之策。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构建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重点推进镇(街道)和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网格有效运作。二要强化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未及时落实约谈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履行在约谈中作出的承诺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被约谈人进行严厉追责处理。三要大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打造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好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大排查大整治统计工作,完善统计项目,做到内容详细、明确,客观反映各镇(街道)、各行业各领域整体面貌。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23日前上报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县安委会适时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回头看”。
附件(略)
海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