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卫生局 海盐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开展卫生系统消防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的通知
盐卫〔2013〕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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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3〕82号)等文件部署,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经县卫生局与县公安消防大队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25日至10月15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单位 县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 三、检查重点 各医疗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消防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各医疗单位门诊、病房、地下车库、配电房等重点地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和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房、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工程建设工地、居住出租房屋、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四、检查安排 每月安排一次专项检查,每次检查3-4个单位,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听汇报、查看台账等形式。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徐世民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潘慧丽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徐建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组员:蒋侃县消防大队参谋 蒋永明县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施强县消防大队工程师 金文彬县卫生局规财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联合检查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密切配合县检查组的联合检查工作,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二)加强信息上报。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帐,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请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及《海盐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统计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县卫生局备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此次检查活动,广泛发动医护人员参与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营造良好的全民防灾氛围。 附件:海盐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统计表 海盐县卫生局 海盐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3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