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文〔2013〕44号
|
|||||||||||||||||||||||||||||||||||||||||||||||||||||||||||||||||||||||||||||||||||||||||||||||||||||||||||||||||||||||||||||||||||||||||||||||||||||||||||||||||||||||||||||||||||||||||||||||||||||||||||||||||||||||||||||||||||||||||||||||||||||||||||||||||||||||||
|
|||||||||||||||||||||||||||||||||||||||||||||||||||||||||||||||||||||||||||||||||||||||||||||||||||||||||||||||||||||||||||||||||||||||||||||||||||||||||||||||||||||||||||||||||||||||||||||||||||||||||||||||||||||||||||||||||||||||||||||||||||||||||||||||||||||||||
各中(小)学、幼儿园、理工学校、商贸学校、秦山成校、海盐县文化馆、县非遗保护中心、各镇(街道)文化站: 现将《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海盐县教育局 2013年5月7日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进一步传承和保护好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激发全县师生爱国爱乡热情,调动全县师生学习传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传承和保护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遵循“深化内涵、提升活力、教学相长、循序渐进、自愿自主、重在普及”的原则,全面开展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激发全县师生学习优秀地方传统文化的热情,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广大师生创设优良的人文环境与和谐的发展氛围。 二、活动目标 全县力争用3~5年的时间,营造人人知晓、热爱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建设一批文化底蕴深厚、具有海盐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学校”,加深学生对海盐历史文化的认识和兴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激发学生的爱国爱乡热情,推动海盐历史文化传薪续火、弘扬光大。 三、活动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主要内容是“一拓三进”。“一拓”即学生非物质文化素养拓展;“三进”即非物质文化遗产读本进课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进课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多方面、多层面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非物质文化的教育和培训,使海盐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并发扬光大。 (一)全面开展学生非物质文化素养拓展。要求学生初步了解海盐历史、地理、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知识。知道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县有哪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对其中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较深的认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读本进课程。组织编写介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通俗读物,通过丰富的图片资料和概述性的通俗文字说明,完整地展现我县发源于民间、根植于民间、深藏于民间的,通过世代口传心授而得以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进课堂。各学校通过举办“非遗”知识讲座,开展“非遗”项目技能培训,创建“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同时,开展“非遗”传承人的培训,培养一批有兴趣、有特长的“非遗”传承的学生和专业人员。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确定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部分学校重点推广与普及,建立特色“非遗”基地学校,组建高水平的学生社团或表演团队。 四、活动原则 (一)寓教于乐原则。通过设计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增加其吸引力和趣味性,使之贴近当代学生的生活实际,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兴趣特征,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校园中的影响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校园扎根、传承下去。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了解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涵的历史传统和人文精神,不断增强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 (二)因地制宜原则。各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学校所在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活动的具体形式、具体项目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条件较成熟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成立兴趣小组或表演队参与节目创编,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展演活动;条件尚不成熟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观赏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影音资料,配备教师负责讲解;也可以采取校际交流互动等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以点带面原则。活动开始阶段,全县先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和一批基础、资源较好的学校作为活动的重点,先行开展,并将这些学校建设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2个项目作为活动的试点先行开展。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并普及其他项目、其他学校。 四、主要工作 本次活动的宗旨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文化素养,弘扬海盐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宣传和传承海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工作有: (一)编写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通俗读物。由县文化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通俗读物,全面介绍海盐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让学生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二)编写“非遗”项目辅导材料。由县教育局牵头,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选择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尝试列入中小学地方课程,创编校本课程。 (三)建立一批“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学校。结合我县特色,有重点地选择一批学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教学基地,选择一些有兴趣的学生建立“非遗”项目研习小组,了解“非遗”项目的历史与内容,掌握相关的技能,培养一支“非遗”项目的传承队伍。 (四)建立一批“非遗”校外实践基地。依托现有的涉及“非遗”项目的创作基地、博物馆、文化馆及其他基地,如绮园、天宁寺、南北湖风景区等建立“非遗”项目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学生利用节假日到基地开展学习和实践活动,了解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技能。 (五)培养一支“非遗”传承教学师资力量。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传承人队伍和教学人员,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各学校可根据各自需求,请民间艺人以名誉教师、特聘教师的身份参与学校学生社团的辅导或选修课的教学。 (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推荐申报工作。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实验课程,有计划聘请非物质文化 遗产项目传承人进校授课,开展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活动。对取得较好成效的学校,积极组织推荐申报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 (七)组织“非遗”项目进校园成果展演活动。在文化遗产日、全民健身日、春节、元宵、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等项目进校园表演,将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俗等项目制作成展板进校园展览。鼓励民间艺人进校园献艺、举办讲座等活动,激发学生的乡土情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海盐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是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新颖载体,是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办学内涵的有益尝试。为确保这项活动持续得以推进落实,不断提升活动质量,由县教育局和县文化局共同组成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文化局分管领导牵头,及时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好各学校开展“一拓三进”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单位要从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建设文化强县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切实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县文化局要做好本方案的牵头实施工作;各教学基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创新方法载体,确保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细化工作计划。各单位要制定长期活动规划和细化的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首先,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全县各学校根据学校自身未来发展规划,以其体艺特色专项与培养兴趣为依托,结合当地“非遗”项目,自行申报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5月20日前上交教育局普教科。其次,根据全县各学校申报情况,组织调查,择优而定,确定一批传承教学基地,先行开展“一拓三进”活动。各教学基地要制订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计划,明确具体项目,做到形式多样,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结合,要注重活动开展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与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和兴趣爱好相结合、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 (四)强化活动保障。各教学基地要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认识,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教学等工作,保证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要确保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经费投入;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与学校其他活动结合起来,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项目申报表
注:表格可根据具体内容自由扩展。 附件2: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附件3: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职责 1.传承教学基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确定非遗项目实施的负责人和成员,积极规划、组织、协调、实施,逐步形成海盐“非遗”进校园项目的管理机制。 3.积极参与当地和上级文化、教育部门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活动。 4.多方位地开展“非遗”传承教学工作。根据自身需求,依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教育局,携手县文化馆、镇(街道)文化站对学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样化、原真化教育,请民间艺人以名誉教师、特聘教师的身份参与学校的“非遗”教学工作和校外实践。 各学校文化遗产版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市级5.积极开展“非遗”传承活动,营造氛围。鼓励和支持学生成立兴趣小组或表演队参与节目创编,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展演活动,丰富学生的“非遗”知识,激发学生的乡土情感,营造良好的校园“非遗”文化氛围。积极参与当地和上级文化、教育部门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