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农经〔2013〕175号

  • 发布时间: 2013- 05- 16 10: 19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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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武街〔2013〕59号)收悉。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研究,同意你街道编制的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巩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果,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优化武原街道的经济结构,促进武原街道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地点为武原街道华星村,东临光明路,南临老盐湖路,西临蒋汇路,北临光明景苑。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7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93平方米(其中:华星村2824平方米、金星村2947平方米和大刘村2822平方米),建筑密度41.4%,容积率1.5,绿地率10%。

  四、建设资金与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约156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

  1、村级自筹资金。

  2、镇政府及上级政府给予重点扶持村政策补助资金。

  3、贷款

  五、业主单位:

  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六、建设周期:一年。

  请据此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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