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海盐县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03-29 1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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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海盐县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海盐县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海盐县民政局

                                   2013年3月29日

海盐县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3年至2012年止。

  一、概述

  2012年是《条例》施行的第五年,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力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和改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推进。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从组织机构建设着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它科室协助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搜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并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健全,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的工作局面。

  二是成立了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问题和难点。

  三是落实办公室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

  四是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列入201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中,将此项工作纳入2012年民政工作主要责任任务分解方案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了民政工作日程,作为民政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二)认真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

  一是严格程序,确保信息正确。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及我局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局领导层层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同时,按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季度、年度统计报表,主动沟通研究疑难事项的处置方式,并在公开办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再予以网上加载公开。

  二是加强培训,严格编制规范。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梳理和编制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做到不遗漏。对公开的内容,坚持以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内容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三级公开目录的规范编制和公开信息格式的规范。

  三是合理安排,保证公开及时。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局合理安排时间,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2008年5月1日以后,我局继续本着脚踏实地的态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好2003~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再检查工作及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随时审核和网上加载工作。2012年,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工作,县民政局及时落实专人对整改要求及内容进行解读,并对照子网站上的相关条目进行逐一审核把关,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为了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宣传活动,同时,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引导工作,局领导经常利用班子会议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利用局务会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个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在会议上就本年度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步骤进行讨论。通过会议、网站等手段,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四)健全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海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海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海盐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海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海盐县民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局机关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二是本局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四是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

  五是行政处罚的事项;

  六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应急管理等信息;

  七是涉及本局的人事任免。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局和其他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3~2012年度)352条。

  2.“海盐县民政局”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海盐县民政局”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入口,链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局和其他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3—2012年度)352条。

  3.公共查阅点。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2012年之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为6000元,用于“海盐县民政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入口的维护费、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宣传活动、本局经办人员的培训的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是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个别科室、人员还未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中来,也未真正意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给予配合不够积极、主动,提供资料不全,延误了加载进程。

  2.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我局能较好地完成规定内容的网上公开工作,但也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部分转发文件未全面公开及公开内容分类有待梳理等问题。

  3.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我局在信息公开中基本上能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但少量

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如年度计划、总结、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动态及相关文件等。

  4.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成效。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局于2008年12月出台了《海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海盐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海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海盐县民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成效不够明显,特别是在意见箱处理时,要体现处理过程。

  (二)改进措施

  1.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全面、及时更新信息。

  2.强化责任意识。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进一步传达《条例》精神,解读我局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让全局工作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配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3.加强自我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小组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局网上加载的内容进行检查,对信息公开的程序进行把关,防止“不公开的公开,公开的不公开”。

  4.注重实效。积极做好与科室的衔接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52

其中:网站公开

352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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