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3-03-28 14: 34
  • 信息来源: 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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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建议咨询处理、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公开与全局工作同时布置,下属各科室各司其责,层层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机构、责任、措施、人员四到位。

  二是丰富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2012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01条,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报纸、电子显示屏、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积极拓展政府公开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三是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报刊、网络等各类载体,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政府信息,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同时正确处理政府信息上网与保密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准确。

  四是深入推进征地拆迁阳光工程。今年,我局按照《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290号文件)精神,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做到征地拆迁“五公开”,即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开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公开实物指标,公开补偿安置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征地拆迁工作规范、透明。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和征地公告办法,依法履行、严格规范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等批前程序,以及“两公告一登记”批后程序。通过网络及时公开土地征收及补偿方案公告75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的范围。2012年,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主要有:

  1.公布领导信息2件。

  2.公布了政策文件共计9份。

  3、公布了发展规划2件。

  4、公布了《2012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5.公布行政审批结果事项201件。其中:土地招拍挂24件,土地使用权公告138件。

  6.公布工作事务79件。其中75份土地征收及补偿方案公告;

  7.公布了人事信息5件。

  8)公布财政预决算2件。

  2)主动公开的途径。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海盐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以上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3、《嘉兴日报》。24起土地招拍挂信息同时在《浙江日报》、《嘉兴日报》等报刊上公告。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均依法及时答复。

  四、建议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议咨询。

  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暂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拓宽,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知晓度还不高。

  (二)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提升系统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信息量。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信息来源: 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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