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3-03-27 08: 08
  • 信息来源: 县旅游集团
  • 浏览次数:
  • 打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旅投集团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受理建议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地址:澉浦新市镇(旅游小镇)南浦路685号,邮编:314302,电话:86513222)。

一、基本概况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旅游集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重新调整,明确以集团总经理为组长,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信息公开事务,并设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维护,做到了机构健全、队伍稳定。2012年全年,集团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基本满足社会对集团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2.完善制度,增强管理力度。集团建立有《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2012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执行,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了集团旅游工作的透明度。

3.狠抓落实,严格制度执行。集团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尽可能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操作,各类公开信息需经相应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署公开意见后再分类办理;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时,集团注重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基本达到公开信息20个工作日发布,对重要信息能做到及时发布的要求。集团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主动,在公开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改进提高,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8月下旬,集团结合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开展自查自纠和全面梳理,对涉及的内容逐项组织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个别下属子公司领导职能变动未调整的情况,均及时更改调整。各公开信息严格按要求分类,对一般性动态类信息发布于部门子站“工作动态”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2年,集团在海盐政务网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工作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各类信息共计39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集团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通过海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

2.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南北湖旅游官网主动公开;

4通过海盐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新浪微博号:@南北湖旅游。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统一,集团按要求编制了《南北湖旅游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南北湖旅游集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及《南北湖旅游集团信息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集团未收到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四、受理建议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集团未接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集团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主动,在公开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集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集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集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集团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中,政策文件类公开信息偏少;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上需要进一步深化提高,信息公开总体数量偏少;三是仍须加强与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相互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来源: 县旅游集团